醫療救助是政府對因病住院治療的困難家庭成員實施的一項託底性的醫療救助,是建立在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基礎之上的一項補充救助政策。為切實提高困難群眾救助水平,特別是建檔立卡物件的救助工作,有效避因病返貧問題。我們結合實際,報請政府同意,對醫療救助政策及標準進行調整,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建檔立卡物件醫療救助單獨做出規定,對經各類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醫療費3萬元以上部分可以申請醫療救助調整為1萬元,降低了救助門檻,可以使更多因病致貧家庭享受到醫療救助;救助比例由個人負擔部分醫療費給予15%的救助提高到30%;最高救助標準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1萬元。
救助物件
具有本縣戶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物件、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縣政府規定的其他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可申請醫療救助。
救助程式
①個人申請。申請人持書面申請及有關材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辦)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也可委託村(居)委會代為申請。
②鄉鎮稽核。鄉(鎮)民政部門對救助物件相關醫療手續調查稽核,符合救助條件的報縣級民政部門。
救助標準
城鄉低保物件、特困供養物件、建檔立卡貧困戶在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負擔費用,按以下比例和限額給予救助:
(1)、對最低生活保障物件按年救助限額內7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2)、對分散供養的特困供養人員按年度救助限額內80%的比例給予救助,對集中供養的特困供養人員按年度救助限額內9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3)、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物件,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3萬元以上部分(不含3萬元),救助比例為30%,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4)、貧困戶中建檔立卡物件,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部分(不含1萬元),救助比例為30%,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為方便困難群眾,我縣現已開通三家“一站式”服務醫院(縣人民醫院、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也就是說,低保、五保到這三家定點醫院,透過一站式服務,有效解決困難群眾看病難的難題,在住院過程中困難群眾不需要醫院、鄉鎮、民政局來回奔波,在辦理出院手續的同時就享受了醫療救助。為了更好的發揮“救急難”作用,我縣擬增設16個鄉鎮衛生院作為“一站式”服務醫院。
醫療救助是政府對因病住院治療的困難家庭成員實施的一項託底性的醫療救助,是建立在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基礎之上的一項補充救助政策。為切實提高困難群眾救助水平,特別是建檔立卡物件的救助工作,有效避因病返貧問題。我們結合實際,報請政府同意,對醫療救助政策及標準進行調整,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建檔立卡物件醫療救助單獨做出規定,對經各類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醫療費3萬元以上部分可以申請醫療救助調整為1萬元,降低了救助門檻,可以使更多因病致貧家庭享受到醫療救助;救助比例由個人負擔部分醫療費給予15%的救助提高到30%;最高救助標準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1萬元。
救助物件
具有本縣戶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物件、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縣政府規定的其他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可申請醫療救助。
救助程式
①個人申請。申請人持書面申請及有關材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辦)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也可委託村(居)委會代為申請。
②鄉鎮稽核。鄉(鎮)民政部門對救助物件相關醫療手續調查稽核,符合救助條件的報縣級民政部門。
救助標準
城鄉低保物件、特困供養物件、建檔立卡貧困戶在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負擔費用,按以下比例和限額給予救助:
(1)、對最低生活保障物件按年救助限額內7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2)、對分散供養的特困供養人員按年度救助限額內80%的比例給予救助,對集中供養的特困供養人員按年度救助限額內9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3)、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物件,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3萬元以上部分(不含3萬元),救助比例為30%,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4)、貧困戶中建檔立卡物件,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部分(不含1萬元),救助比例為30%,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為方便困難群眾,我縣現已開通三家“一站式”服務醫院(縣人民醫院、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也就是說,低保、五保到這三家定點醫院,透過一站式服務,有效解決困難群眾看病難的難題,在住院過程中困難群眾不需要醫院、鄉鎮、民政局來回奔波,在辦理出院手續的同時就享受了醫療救助。為了更好的發揮“救急難”作用,我縣擬增設16個鄉鎮衛生院作為“一站式”服務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