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指的是在美國的留學生完成學業後,可以有12個月(STEM專業可以有29個月)的合法工作期,由移民局審批。在畢業的前90天內和畢業後的60天內都可以提出申請,但是OPT的開始日期不得晚於畢業後的60天。STEM專業可以申請17個月的OPT延期。使用OPT工作是可以非常任性的,因為在OPT期間可以做任何和專業相關的工作,而且可以隨時換工作炒老闆。但要記住,12個月的OPT的失業期是90天,29個月的OPT的失業期天的基礎上加30天,也就是總共120天。
OPT要求:
1、工作必須和學習領域有關
2、每個學位只能申請一次OPT(比如你可以在本科學位畢業後申請一個OPT,在研究生畢業後再申請一個OPT,但是如果再次獲得一個研究生學位則不能再次申請OPT了)
必須向移民局申請,填寫I-765表格,等收到EAD卡後並且卡上寫的開始工作日期到了才能開始工作
3、總失業期不得超過90天,STEM專業失業期不得超過120天
4、需要在畢業前90天內申請,最晚不能超過畢業後60天內。開始日期不得晚於畢業後的60天
OPT和CPT區別:
申請條件:
1、CPT申請時必須提供僱主給的 offer letter
2、OPT不需要 offer letter也能申請什麼時候使用
3、CPT通常在校期間使用
4、OPT通常畢業後使用工作許可
5、CPT工作許可是I-20(第三頁會有CPT標註)
6、OPT工作許可是EAD卡
審理:
1、CPT由學校發放,處理時間為5-10個工作日
2、OPT由移民局發放,處理時間為90天左右僱主
3、CPT要為特定的僱主工作(申請後i20上會寫你僱主的名字),若要換僱主需要和學校溝通,獲得新的I-20
4、OPT不需要為特定的僱主工作申請時間
5、CPT研究生若因為課程要求實習則第一個學期就能申請
6、OPT通常在畢業前90天內申請,最晚不能超過畢業後60天內
相同點:
1、工作都需要在所學的專業領域內
2、都需要獲得批准後才能開始工作
OPT(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指的是在美國的留學生完成學業後,可以有12個月(STEM專業可以有29個月)的合法工作期,由移民局審批。在畢業的前90天內和畢業後的60天內都可以提出申請,但是OPT的開始日期不得晚於畢業後的60天。STEM專業可以申請17個月的OPT延期。使用OPT工作是可以非常任性的,因為在OPT期間可以做任何和專業相關的工作,而且可以隨時換工作炒老闆。但要記住,12個月的OPT的失業期是90天,29個月的OPT的失業期天的基礎上加30天,也就是總共120天。
OPT要求:
1、工作必須和學習領域有關
2、每個學位只能申請一次OPT(比如你可以在本科學位畢業後申請一個OPT,在研究生畢業後再申請一個OPT,但是如果再次獲得一個研究生學位則不能再次申請OPT了)
必須向移民局申請,填寫I-765表格,等收到EAD卡後並且卡上寫的開始工作日期到了才能開始工作
3、總失業期不得超過90天,STEM專業失業期不得超過120天
4、需要在畢業前90天內申請,最晚不能超過畢業後60天內。開始日期不得晚於畢業後的60天
OPT和CPT區別:
申請條件:
1、CPT申請時必須提供僱主給的 offer letter
2、OPT不需要 offer letter也能申請什麼時候使用
3、CPT通常在校期間使用
4、OPT通常畢業後使用工作許可
5、CPT工作許可是I-20(第三頁會有CPT標註)
6、OPT工作許可是EAD卡
審理:
1、CPT由學校發放,處理時間為5-10個工作日
2、OPT由移民局發放,處理時間為90天左右僱主
3、CPT要為特定的僱主工作(申請後i20上會寫你僱主的名字),若要換僱主需要和學校溝通,獲得新的I-20
4、OPT不需要為特定的僱主工作申請時間
5、CPT研究生若因為課程要求實習則第一個學期就能申請
6、OPT通常在畢業前90天內申請,最晚不能超過畢業後60天內
相同點:
1、工作都需要在所學的專業領域內
2、都需要獲得批准後才能開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