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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貨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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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諾言來之不易
做一個有房貸的苦逼房奴的我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女方應不應該結婚後幫男方還貸這事,我想是隻要想過這個問題的女人大都是怕將來兩人有矛盾離婚了只前還傻傻的幫他還貸款。這錢怎麼來要以及分領,是自我保護的反映,也是在正常不過了。現如今夫妻之間一點小事鬧的不可開交最後離婚很多,夫妻之間財產問題很多,不過現在男女結婚後的財產屬於共有財產的,女方幫其還款的錢也是共有財產,男方自己還款錢同樣也是共有財產。不管兩人誰出錢還款都是共有財產,離婚後有財產問題法院會以共有財產來平分,所以說在成立家庭後不要為了這點事來鬧矛盾,只要是想白頭到老過日子就沒有幫不幫這一說了,畢竟這也是自己的家啊。
我和我老婆已經走過7年之癢,同樣為了我們自己的小家付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來維護它。有了孩子更不會說誰誰的房子,將來還不是那小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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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會雜談感悟人生
我覺得結婚後女方應該幫助男方分擔房貸。
第一,於情來說,結婚之後丈夫就是自己風雨同舟,同甘共苦,相依為命的人。不知道女孩子意識到沒有,陪伴自己到老的人肯定是自己的丈夫,生則同床,死則同穴。當自己慢慢的老了,自己的父母會先自己而去,子女會各自為家,想看你就去看你,不想看你你能說什麼?能陪伴自己,照顧好自己的只有自己的丈夫,在醫院裡能下決心簽下做生死手術合同的那個人,肯定是自己的丈夫!
第二, 於理來說,結婚後,房子就是兩個人的家,是要住兩個人的地方,所以女方有義務,也有責任承擔一部分房貸!假如男方沒能力償還房貸了,人家把門鎖了,把水停了,把電停了,那受苦受難的肯定不會只有男方一人吧?所以在條件允許的時候,還是儘量幫助一起還房貸為好!
第三,一起還房貸,能增加夫妻的感情,男方壓力小了,自然工作不用那麼累了,工作不累了,心情自然就會好了,心情好了,工作更有勁了,更有激情了,升值更快了,這樣會形成一個良性迴圈,老公能力大了,老婆自然不會輕易生異心了,家庭自然就幸福了,家庭幸福了,夫妻感情自然就越穩固了!
綜合以上三點,於情於理結婚後,女方都應該為男方一起還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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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邀請回答,結婚時說不離不棄的誓言是假的麼?當你說“我願意”的時候,你就已經和這個男人福禍與共了。既然結了婚了,房子你也住著,那為什麼不能幫著還房貸呢?從你們結婚的那一天起,你們就是一家人了,後半輩子都是要相互扶持的,當有一天,你躺到病床上,沒有意識的時候,決定你命運的不是醫生,而是你的另一半,他才有權決定是否放棄治療。所以,不要計較那麼多,錢花了還能掙,人傷了心,可就補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