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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河豫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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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鼎人力資源
有證據的情況下想解決還得個三年,搞得你身心俱疲,更何況你沒有相應的證據,勞動局都不一定管,建議你還是私下協商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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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t東來東往
可以的。口頭協議,只要這個活是你乾的就可以去起訴他。
你只要幹了活你們之間就發生了勞動關係。這個就不怕他賴賬。最多麻煩點走一下評估。
追賬要冷靜,不要傷害對方也不要傷害自己。社會還是講法制的。如果生活比較拮据,拿不出律師費,你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在打官司前,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看看能不能解決問題。如果不能再走法院。這兩年拖欠農民工血汗錢的事問責越來越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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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沉迷過去的明小小
首先還是要宣告一下,現在已經沒有勞動局了,在2008年的時候併入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般簡稱人社局或人保局,然後這個人社局下面的下屬單位有很多,其中就有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委員會。
勞動監察大隊的話,處理的是勞動糾紛問題,如果你是小包工頭,拿不到工程款,勞動監察大隊是不會處理的。
如果的確是工人工資,那就可以先找勞動監察大隊,不過也要有相關材料能提現出勞動關係,肯定是要能證明到你的確是在該處付出過勞動,不然的話勞動監察大隊也只限於協調的階段,幫你打個電話問一問,瞭解一下,口頭讓公司處理,並不能立案。
然後工程問題也分好多種,你要看是屬於什麼工程,如果是政府工程,比如由政府出資修建一個醫院啊學校啊那些,可以先找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一般簡稱住建局裡一個叫建管中心的部門,不同地方名字可能有一點不同,但是大概方向是這樣。
如果是住宅區樓盤,也找住建局,一般住建局有專門處理工地欠薪的工作人員。
為什麼都是可以找住建局?因為要建造一棟建築物,是需要住建局審批的,住建局的力度在這時候比勞動監察大隊要大,如果住建局和勞動監察大隊一起出面協調處理這個事情,就更好解決了。
但是工程中有很多貓膩的地方,包工頭一跑路,又沒其他人能證明你是在這個工地幹過活,那可能就比較麻煩了。
就算人家施工單位想墊付你的工資,也沒人確定你的具體工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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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少公子
本人給老闆打工一年半工程已完工,因甲方沒驗收,所以老闆不給工資和部份材料款,是財政與地方部們各出一半款,拖到現在。沒合同,但人證我多和部份檔案有大名。求各神幫,廣西欽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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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以前我單位因華款設少打官司,根據我官司的時候,口頭協議也可以做為證據法院採納,現在打工程款公司,本來老闆都是老賴法院是憑證據的,沒有合同,沒欠款條,官司可就不好打了,只少得有旁證,現打官司是打証據的,誰訴訟誰舉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