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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們的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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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呲花show
可以,前提做好措施,沒結婚做好措施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負責,同居很正常的,不要太封建。
別說定親了,其實交往就可以啊,為什麼這麼說的,只有在一起住才能發現很多問題,可以早發現,早點想辦法解決,解決不了的事越來越多的話,只能說明不合適,也省下了很多麻煩。
現在社會同居其實很正常,2個人的事,大家又都是成年人,如果長時間的話,你讓男朋友怎麼想是吧。
況且你們定親了,基本都定下來了,感覺都是倆口子了正常的不能再正常。
在印象中,過去男女多半用訂婚這個辦法來確定兩個人之間的婚戀關係。一般情況下,先是自由戀愛,等到關係稍微穩定後,男方便託人向女方家人提親,這個時候,如果女方家人同意了,男方便擺上酒席請女方家人,同時,商定兩個人的婚事,包括彩禮、結婚日子等等。現在看來雖然有點老土的事情,但是,卻很有意思,好像在農村和城市裡流行的。
因為是婚姻法中所沒有的程式,不知道怎麼就傳開了,好像是舊時作興的事情吧,反正不知道是怎麼來歷。但是這樣的做法好像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後就迅速消失了。 後來,也就是本世紀開始了,男女之間的關係開始用同居來取代了訂婚。
男女雙方自認為關係比較熱絡了,就搬到一起住了,過起了準夫妻生活,這個好像是個舶來品,類似於西方的試婚。兩人在一起生活,不合適的話再分手。這看上去好像要比訂婚那樣先進,婚姻生活就像穿衣穿鞋,不試不知道是否合適。於是試婚就流行起來,而且大有一發而不可收拾的地步。
畢竟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那種文化積澱不是幾個月、幾年同居就能抹平的,於是,經歷了同居潮後,現在的女孩子倒是謹小慎微起來,在傳統文化層面,同居對於女孩子來說是吃虧的。
那天,有個20多歲的小女孩怯怯地留言“老師,我不想和男孩子同居,可是他堅決要,我不知道怎麼回絕他。回絕他後,他會怎麼看我啊”。現在在部落格上有不少評論,都是對於婚前同居不贊成不反對的,不贊成的可以理解,不反對呢?大致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從態度上可以看出,很多人並不贊成婚前同居的,即便是上海那樣的國際化大都市,如果你問起女孩子家長,他們贊成不贊成婚前同居,可能十有八九都是反對的。
既然這麼多人都不贊成婚前同居,為何還有這麼多男女婚前同居呢?說句實話,估計是趕個新潮,等到那股新鮮勁過去了,尤其是同居失敗並沒有走進婚姻的女孩子,你要是再要她同居,恐怕就比較難了。而且,隨機觀察的情況表明,有著相對比較長時間的同居生活或者婚前性行為比較頻繁的男女,能夠結成伴侶的,並不必婚前保持獨立關係的男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