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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探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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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大夫說糖尿病
關於合同的問題,這就要看你一開始的時候,是如何擬定的。
完全參考當初的商定來辦事。
假如您當初沒商定,那麼就需要你當面溝通。
這裡面存在人情世故,就看你平時怎麼樣了。
而,假如房租是這樣押一付一的情況下,你要提前搬走,可以另尋租者,彌補你的押款。這是最普通就普遍的,很實用。這需要三方商定,需要三方重新擬定合同。這裡麵包括你和另外租者的合同,還有租者和房東的合同。需要你在其中調節,以及解釋。
那麼,一旦找不到租者,急著搬走,那麼,在合同以外的東西,你只能捨棄了。
這個沒有什麼可以考慮的。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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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空大師僑緣
雖然看內容,樓主是租房者,想的是如何將違約的損失減少…對此,我不想說什麼,既然有合同,就按合同約定執行就是了,合同約定賠償是多少就多少,違約金少於押金房東就該退錢,違約金多餘押金,租客就該補錢,就這麼簡單。
當然,也可以跟房東商量,替房東找新租客,減少你的損失。
我著重的給房東一些建議:
1.合同簽訂前,一定要對租客進行一個基本的償還/支付能力評估,認可之後才出租,要是覺得心裡沒底,建議寧願多空置幾天也別籤…免得後期惹麻煩。
2.簽約時,一定要明確押金,租金,支付週期,違約責任,是否可轉租,房租最多居住人口等(建議違約責任不低於3個月租金…因租客違約會損失前次簽約的半個月租金中介費及新招租的半個月房租中介費,招租期的空置損失等)。
3.簽約時,一定要留下每個租客的詳細資訊,比如身份證影印件,就業單位,電話號碼,等等。
4.簽約時,一定要明確室內裝修、傢俱家電、水電氣物業費等的支付和移交,一定要明確裝修傢俱家電損壞的賠償及維修,要定好金額,現場設施裝置裝修拍照留存。
5.租賃交付時,一定要到物業備案。這樣租客如果有水電氣物業等欠費才能第一時間知曉。
6.如果真發生損壞裝修、傢俱、家電後失聯或者逃跑的情況,不要怕麻煩,現在本地派出所報案,然後去對方公司找人,再去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報案…之後請律師去法院起訴…費用不高,3千足夠搞定,他要是繼續失聯不賠,也不怕,他會上失信名單,以後有的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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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邀請!合同期是一年,付款方式:付一押一,合同期內搬走,也就是說沒有住到合同約定的時間就要搬走!請問提問者,您們在合同裡是否約定了違約的處理方式?如果有約定,按照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小編建議您跟房東商議!常規的處理方式,也就是:合同到期或者房東因有特殊情況讓您提前搬走,押金退給您!但是你如果提前要搬走,押金估計是退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