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鄰居陳某家養的狗常吠影響其睡眠,多次交涉未果,心存怨恨,雙方均未曾向有關部門反映和報警。10月10 曰下午18時40分左右,王某某因狗吠再次上門與陳某家交涉,未果後返回自己家中 取刀進入陳某家中(門未關),捅向陳某及其丈夫、女兒、母親四人。處警民警於當晚19時5分將王某某當場抓獲。 目前,陳某及其丈夫、女兒經搶救無效死亡。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寧波高新公安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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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明四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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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浮沉市財經
在農村,類似問題其實很常見,家家戶戶都會養有家禽家畜,每天都會聽到各種雞叫豬哼狗吠,夜裡被狗叫吵醒是常有的事,有時遇到陌生人入村,萬狗齊吠那個感人!往往第二天起來罵娘:遲早把那隻狗崽子宰了。但出了嘴癮後也沒見人真去將狗宰了,大家都習以為常了,畢竟那麼多狗,能宰幾隻,何況自己也養?說不定哪天自己家的豬外出莫名失蹤。這也是鄉村人的善良,或者說是無奈吧。
血案發生的地點是寧波市某小區,王某也有固定職業,無前科,工薪階層。作為上班一族,睡眠是很重要,沒有好的睡眠就沒有好的工作狀態,這工作的影響不言而喻,如果是你,你回去找狗主人交涉嗎?會!是我也會。“好,我一定管好那狗仔,不好意思”or“嘴長在狗身上,我怎麼控制它叫不叫”(虛構),收到這樣的回覆?你又會如何?是吧,你也不知道,等到真面臨那時刻才能知道。說到底,狗吠爭端觸及到的是利益,未必是金錢或者權利。王某的睡眠利益受到損害,陳某沒有阻止狗吠,也就沒有停止損害王某的睡眠利益,短時間能忍受,長期便會積累,積累超過限度就會爆發!
王某做出了殺人舉動,無論如何,在法治社會下,這都是錯誤的。陳某的狗吠影響了別人的休息,這也不應該。所以啊,如果陳某能管好自己的狗,也就不會有後面的慘劇;而王某如果能稍稍剋制做些別的努力讓陳某清楚事態嚴重性,想必結果也會好些。
我們都應該反思,以後遇到爭端,是不是稍微溫和一些,做更多的努力,畢竟時光無可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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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54005854808
該反思的是人心的殘忍,是現在的人心惡了,不是狗惡了,現在的人沒有一點容忍之心,對生活對社會的不滿都把氣撒在狗身上。動不動拿狗來說事。假如鄰居家沒養狗,那個變態殺人狂不知找個什麼理由來為殺人推脫呢?殺人犯法還理由長。
想來狗主一直未將鄰居的訴求放在心上,鄰居因此改變達到目的的方式,方式有多種,或許當時恨意已經完全取代了理性,採用了最極端直接的方式-你死我亡。透過這事件反思的應該是我們每一個人,我們要創造一個和諧的社會,和諧從哪裡來,從尊重他人,包容他人得來的。另外我們的社會是法制社會,即使不知道具體的法律條條框框,但應知道我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自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