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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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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去西方957
買房時父母付了首付,那就是後續要還貸款。
女方父母也是為了自己女兒考慮,婚前買房,房產證上肯定是你自己的名字,而女方婚後卻要與你一起承擔房貸。首付只是房款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房款是以貸款形式,需要婚後你們夫妻共同承擔。
我認為,如果你家有能力全款買房,就少了付利息這個支出,買了也是你的婚前財產。
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那麼就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婚後一起承擔房貸。
這不是很複雜的事情,很好辦。雙方心裡都認可就成。凡事換位思考,才能真誠相待。
在月老看來,男方有根據自己及家庭經濟實力選擇買房的具體位置、樓層和付款方式的能力。當然,女方及其家人也有要求買房的具體位置、樓層和出資方式付款方式的權利。
畢竟,步入婚姻殿堂的當事人雙方都有選擇和提要求的權利,也有允許對方提要求的義務。
不能因為對方提的要求自己滿足不了就怒不可遏,也不能因為對方不滿足自己的要求就瞬間變臉。
月老覺得,有不同意見和看法很正常,作為婚姻主體的男女當事人,首先這個時候不要太糾結於過多細節,而是先要回望初心。捫心自問,面前的這個人值不值得自己愛,還是不是值得自己陪伴一生的那個TA。
其次,男女當事人的父母也要去審視自己的孩子和這段感情。對自己的孩子有一個客觀理性的評價,這樣才有利於對這段感情有個公平的評價,也有利於判斷自己提的要求是否是真正對孩子負責對這段感情負責。
第三,作為到了談婚論嫁年齡的當事人,要學會自立,懂得自主。為什麼這樣說呢?月老接觸過很多這樣的事例,兩人談的不錯,但到了談婚論嫁,就開始上演父母唱主角的現象。誰買房誰買車,給多少彩禮,這樣的討價還價,將令人豔羨的浪漫戀情瞬間變成了菜市場的買菜。有人吐槽丈母孃的勢利,婆婆的種種不是,其實月老覺得,最根本的原因是婚姻當事人自己的不自立不自主,從而拱手讓出的主導權。讓一個自己賺著工資但仍拿著父母補貼的年輕人,在面對結婚這樣的大事,能有何發言權可有?讓一個從一開始就是按步照班依據父母設計人生方向的年輕人,面對結婚這樣的大事,能有何真正的主導權?記得前段時間,有個小夥子向我傾訴他感情的苦惱時,我給他開的藥方就是先做一件自己獨立完成的事情。不要管大小,哪怕是洗自己的襪子,泡碗泡麵給自己吃。所以,主導權不是別人給的,而是自己努力爭取來的。
想必說到這兒,應該明白了一些應該做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