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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oppo3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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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走過歲月Luo
結婚後一方買的房子,如何判斷為
夫妻一方的財產?
如果夫妻結婚後財務相互獨立,並且房子不動產證上只寫買房人自己一個人的名字,就可以判斷了啊。
但是,一般來說,如果結婚前夫妻
雙方沒有關於婚後財產方面的特別
約定的話,我認為夫妻雙方的所有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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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律說法
按照一般的情況來說,如果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後所購買的房屋,無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雙方名下,原則上都應當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在這裡面也會有一些特殊的情況。
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後所購買的房屋是登記在了一方名下,但是夫妻雙方約定該房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雙方的共同財產,那麼則按照夫妻雙方的約定確認房屋產權的歸屬。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後所購買的房屋,但是所用的購房款項是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存款,這種情況下,購買的房屋仍然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因為房屋只是其個人財產在形態上的轉化,不能因為是婚後買的,而直接認定為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沒有這些特殊的情況下,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後所購買房屋,所用的也是婚後的共同財產或者一方的婚後收入,即使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依然是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另一方配偶有權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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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oison087
我的理解首先要房產證只是你一人的名字~其次只要滿足下面一點就行。
1.能證明所出錢是你婚前財產。
2.父母或者他人給你的饋贈可以不屬於共同財產,但是要有饋贈你一人的證明。
3.婚前有協議證明,婚後一方全資歸一方所有。
4.還有就是比較損的了,如果你是獨生子女,房產證上你的名字在第一,連帶一個名字你父母,一方父母的遺產不屬於共同財產,但是這個會有遺產親屬之間糾紛,父母要提前立遺囑,不划算。
總歸只要有證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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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達濟法律
結婚之後→一方買的房子,全額付款,且登記在一人名下。為一人個人財產。
結婚之後→一方買的房子,夫妻兩人共同還房貸。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之後→一方買的房子,雖登記在一人名下,但夫妻雙方共同還房貸。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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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說的意思應該是夫妻結婚之後由其中一方出錢買的房子在離婚時候如何判斷房子為出錢的那一方的個人財產,這個很簡單,保留好個人出錢的證據就可以,當然這個錢必須是自己結婚之前存的,父母贈送給自己的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