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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619610152009

    政府那麼多專家就這麼一個簡單的“金融服務費”難道界定不了是否是違規違法嗎?難道還要成立一個專題研判組織,必須給廣大的消費者一個準確的說法!否則怎麼踐行法制社會!

  • 2 # 新大陸北斗戶戶通

    違法的。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的第三方元勝公司跑路了,你說合法嗎?看圖

    元勝公司應該經營範圍在汽車之類的,他經營汽車貸款已經超過工商營業執照認可的經營範圍,4s店出事後元勝公司跑路了我估計是4s店的皮草公司用來背黑鍋的。

  • 3 # STAR

    就是車價便宜了,從其他地方找回來。可以在銷量上達到主機廠指標,但利潤從其他地方找回來。競爭激烈的市場選擇。也是國內市場怪圈。客戶總想便宜,比來比去,把商家搞得車價利潤很低。華人總想佔便宜,實際是吃虧。羊毛出在羊身上,東邊不亮西邊亮。市場不成熟的表現。

  • 4 # 謊言重複一千次

    不合理。

    首先,這個是購車合同裡沒有明確規定這個金融服務費。收款的時候是微信轉賬給個人,也沒有開發票。至少有兩個地方不合規:1.沒有雙方認可的書面檔案,沒有形成契約。2.沒有開具發票,走個人賬戶有漏稅嫌疑。所以說,如果車主想推這個錢,從法律角度來講,是沒有政府部門能夠支援他的。

    其次,之所以叫金融服務費,主要是給賓士金融公司來掙錢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各大汽車廠商都有自己的金融公司,現在賣車早就不掙錢了,主要是靠維修和放貸款掙錢。所以,各大汽車廠商都紛紛成立了自己的金融公司,來給自己品牌的汽車放貸款掙錢。本次事件中,女主角也說了,貸款利率比銀行便宜,所以銷售推薦她貸款。其實這就是一個銷售套路。明面上利息4%,看似比銀行便宜,實際加上金融服務費1.4萬元,除以貸款金額44萬(女主角自述說交了20萬首付)=3.18%。加上明碼標價的4%,就超過7%的利率,比銀行貸款要高不少。其實仔細想想也能知道,銀行的資金成本是最低的,貸款都要收5%的利息。汽車金融公司怎麼可能收的利率比銀行還低。那不是越幹越虧本了麼。

    最後,這個服務費是在提車的時候收取的。而貸款的服務週期至少要持續一年或以上。資金是有時間價值的,今天的1萬元和一年以後的1萬元是不一樣的。一年以後的1萬元,按照無風險利率折現過來,只值9600元左右。既然叫金融服務費,那麼理應在整個貸款持續期間按月平均收取,不應該在第一天一次性收取。所以,說嚴重點,這個金融服務費類似於砍頭息。在高利貸行業非常常見。借1000元,一年後還1300元,現場還只能拿走900元。

    結論就是,買車時遇到這種收費,直接打電話給稅務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覺得生活裡,怎麼樣才能練成像賓士女那樣的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