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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痛失愛妻劉小蘭

    以前我覺得不可以,現在我理解了,可以接受愛人有這樣的行為。

    因為我不能容忍你提出的這類事,最近和老婆大鬧。上月8號晚老婆負氣離家至今音信全無。我們多方尋找,經多種形式努力,沒有找到老婆的下落。

    我原以為我是善良的人,是一個好人。現在才發現,我是萬惡不赦之人。以前聽說過“此之蜜糖,彼之砒霜”這句話,現在才算是徹底明白其中的含義,你真心實意付出的,可能完全不是對方想要的,甚至可能害了對方。看清自己是很難,但有些事可能無法挽回,說什麼都毫無意義,就算是現在看清自己了又能有什麼用很難說。

    我剛剛才認識到,在這個家裡,老婆沒有得到愛和溫暖。老婆的所有選擇和行動,都是因我而起,是我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現在,如果可以,我想說,我之前都錯了。“我以為”是害人的。人心難測。人本性是脆弱的。你不知道你無心傷害了人,你的所謂放手,把對方推向了懸崖邊。

  • 2 # 恩九月

    在一段關係裡,如果一不被理解關心和寵愛,就去尋找另外一個人做為精神寄託,是很不可取的。首先,這是對自己的感情不負責任的表現

    無論感情還是事業還是別的什麼,出了問題,首先應該去解決,而不是逃避。不被理解關心和寵愛,這些要求聽上去無可厚非,但細想未免有點矯情。你應該是個女生吧?女人要求這些也許沒錯,但聽起來這像是在一味的索取和埋怨。我們說,愛是相互的,沒有人會無條件愛我們一輩子,就算父母,有時也會對你指責多過寵愛,不理解就更不用說了,幾乎是常態,怎麼辦?能和他們斷絕關係嗎?雖然沒有可比性,但道理是一樣的。相愛容易相處難,難免有這樣那樣的不如意,重要的是有效溝通共同面對尋求和解而不是一味獨自黯然神傷。這是對感情不負責任的表現。

    其次,是對別人不負責任的表現

    你可以去找另一個人,但不是把他做為精神寄託,而是開始一段新的關係。當然,前提是,結束上一段關係。否則,就是腳踏兩隻船,是自私的表現。想一想,你自己只是不被理解關心和寵愛就已經很傷心了,那別人的感情被你欺騙了又該作何感想?傷害你的又不是他,對吧?所以,這也是對別人不負責任的表現。

    結語

    所謂的理解關心和寵愛都是相互的,有問題時,先從反思自己開始,總是較妥當些。然後,努力解決,即使最後還是分手的結局,也不會有太多遺憾。最後,不要隨便找人當寄託,小心騎虎難下 ,害人害己。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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