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
(一)基礎積分說明
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
(二)階梯(輪候)積分說明
1.家庭申請人當前在參加普通小客車指標搖號的,階梯(輪候)積分=按其累積的階梯數每1階梯加1分(階梯數計算規則參見《申請小客車指標辦事說明(個人)》)。
2.家庭申請人正在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按其最近一次開始輪候的時間距離家庭搖號申請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滿一年加1分,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合併加分,求和後為其階梯(輪候)積分。
注:家庭申請人正在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參與家庭申報後,其以個人身份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輪候時間將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輪候次序)。
3.以往沒有參加搖號或輪候的,沒有階梯(輪候)積分。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滿一年,所有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三)家庭申請人積分說明
家庭申請人積分=家庭申請人基礎積分+家庭申請人階梯(輪候)積分。
(四)家庭總積分說明
1.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2.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家庭代際數是指家庭申請人中包含有幾代人,最多為3代。
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
(一)基礎積分說明
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
(二)階梯(輪候)積分說明
1.家庭申請人當前在參加普通小客車指標搖號的,階梯(輪候)積分=按其累積的階梯數每1階梯加1分(階梯數計算規則參見《申請小客車指標辦事說明(個人)》)。
2.家庭申請人正在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按其最近一次開始輪候的時間距離家庭搖號申請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滿一年加1分,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合併加分,求和後為其階梯(輪候)積分。
注:家庭申請人正在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參與家庭申報後,其以個人身份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輪候時間將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輪候次序)。
3.以往沒有參加搖號或輪候的,沒有階梯(輪候)積分。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滿一年,所有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三)家庭申請人積分說明
家庭申請人積分=家庭申請人基礎積分+家庭申請人階梯(輪候)積分。
(四)家庭總積分說明
1.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2.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家庭總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家庭代際數是指家庭申請人中包含有幾代人,最多為3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