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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8月1日報道,7月24日,長沙一輛從鹹嘉湖路金星大道東口開往梅溪湖方向的367路公交車上,一名女子數次讓5歲左右的兒子抓住公交車拉手,做吊環訓練。公交車司機停車勸阻,不料,女子先是向司機大聲喊話“關你什麼事”,隨後還投訴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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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老王老矣98734506

    毫無疑問這位家長在家裡的地位估計就是就是屬於老虎級別的,估計在家橫慣了所以在公共場合也這樣。我覺得有了孩子以後心態應該是平和的而且每樣事情都要給孩子做榜樣,叫他做人的起碼原則,要不以後步入社會了會有很多人幫你管教他的,到時候你不能再護著他了,因為你已經老了!

  • 2 # 劉澤屽

    首先我用眼睛看看也不敢吱聲,我需要自保,因為她可以這樣隨意撒潑,你如果搭話,她容易躺下犯心臟病婦科病啥滴,啥家庭呀!孩子補課花錢,老人看病花錢,哪有餘錢給她呀……對於這種現象不是不想制止,而是不敢制止,沒精力沒能力制止,有錢人不坐公交,坐公交的都是工薪階層,我家要是有礦我敢制止,阻止,甚至教育她!可是我家就剩倆框了,門框窗戶框。唉!素質有高低,改變不鳥別人就管好自己唄……

  • 3 # 會理真實再現

    快樂關羊回答這個問題。

    一位母親帶5歲兒子乘公交車,讓兒子拉著公交車上的拉手做吊環訓練,公交司機停車勸阻遭指責,面且被投訴。我對這件事的看法是這樣的:

    一、首先肯定公交車司機的做法是對的,公交車箱內屬於公共場所,司機掌控著所有乘車人員的安全,要對公司、對本人,對乘客負責,不僅要做到安全行駛,而且要對車箱內乘客的安全負責,當他看到小孩的不安全行為時及時停車進行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是他的職責所在,是正確的,做得好,應該受到點贊;

    二、公交車作為公共設施場所,所有乘客對車內的安全都負有責任和義務,都應配合協助駕駛人員做好車內的安全工作,對於不安全的行為可予以制止,對於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駕駛人員,使其能夠及時得到制止排除,以確保車輛和乘車人員的安全。

    三、接著再說這位母親,要給兒子訓練、培養運動員,首先也得從安全出發,選擇安全的場所,或者在家中設定訓練設施,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進行訓練,不應該讓兒子在公交車箱內訓練。

    四、在車箱內的拉手上做吊環訓練,是多麼不安全的行為,作為母親應該預見到行駛中的車輛剎車、停車、起步等不穩定,容易使孩子掉下造成安全事故,引出不必要的麻煩,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終身遺撼。

    五、作為母親對孩子的不安全行為不予制止,反而持支援態度,對於司機的妥善制止橫加指責,可見這位母親是何等的不懂禮、蠻橫,素質低,嬌慣、縱容兒子,如此的行為能給兒子的教育、引導、示範帶來什樣的作用和效果?真是不可思議。

    家長是孩子成長的楷模,家長的一言一行,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對孩子的成長成才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家長是正面教材,那孩子向著正面正常成長成才發展。反之,孩子也就向著反方面成長髮展給予家長回報。這位母親的所作所為是對是錯不予多言,自有公論、評說。

    純屬個人觀點,如有不妥,敬請有識之士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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