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博物44905173
-
2 # 金烏老法師
支援
有人一講到財產公證就喜歡拿尊嚴和信任出來說事。殊不知,在你儂我儂時候這一點不好意思,常常會導致在離婚時雞飛狗跳、顏面掃地。
健康的婚姻只會因財產公證變得更健康,只有不純粹的婚姻才對其充滿恐懼。什麼是健康的婚姻?
我們嚮往的婚姻首先應該是以愛為基礎,充滿責任感、寬容、喜樂,風雨同舟,榮辱與共。
但在門當戶對理論、原生家庭理論盛行的當下,很多人一方面視貧富差距為洪水猛獸,另一方面卻遮遮掩掩不敢(或不想)把金錢拿到檯面上去計較。擇偶觀也因此被強行扭曲。
正確的擇偶觀恰因為此才被束縛在物質的牢籠裡。
而財產公證制度(及夫妻財產協議制度)正是開啟牢籠的鑰匙。
在婚前做好財產公證,甚至簽訂夫妻財產協議,將雙方的經濟相對獨立開來,可以很好地減輕雙方或某一方的現實負擔,讓人更加純粹去開始婚姻。同時,也可以讓對婚姻別有用心的人知難而退。
對於有這種打算的朋友,最直接的辦法是與對方協商,在財產公證中,可以以贈與的形式將部分財產約定在自己名下。
另一方面,無論是否放棄工作,都有必要對對方的經濟狀況進行相對清楚的瞭解。出於忠實義務,夫妻雙方也應該坦誠告知另一半自己的收入情況。有些離婚的官司,女方甚至連老公開的幾家公司的名字都不清楚,這樣就給取證造成很大麻煩,對方也很容易轉移財產。
哪些需要做財產公證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另一方面,如婚前屬於個人的房屋結婚期間拆遷,這筆補償款就是個人財產。補償款需要及時進行婚姻財產公證,說不清楚的錢就要算作共同財產。
對於不動產,如果婚前該房屋已經全款購買且辦理房產證,那麼可以不做公證。如果涉及到還貸款的,建議協商還款事宜,並對房屋份額做公證。
如果有錢的一方提出做婚前財產公證,那趁早分手,學學章子怡,她那麼有錢都不能忍受你為什麼要忍受?這不是錢財問題,這涉及尊嚴和對你的尊重。現在怕你分財產,將來就蔑視你,侮辱你,虐待你。
如果沒錢的一方提出做婚前財產公證,那祝賀你,找到了寶貝,黃金鑽石都不換的意中人,祝你們白頭偕老,公不公、證不證沒那麼重要,趕快領證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