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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踏踏實實去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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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體壇新秀
保羅當年未能成功交易到湖人,說白了只是成為了斯特恩一直宣揚的:“要聯盟更平衡,要小球更有競爭力”這一理念的犧牲品而已,還有一個特殊情況就是當時的黃峰是處於聯盟託管狀態,就是有其他29支球隊聯合管理,而當時的湖人,也要其他球隊十分忌憚,所以其他球隊幾乎沒有人贊成這筆交易,所以時任NBAQuattroporte的大衛-斯特恩以籃球原因給否決掉了。
而自從黃蜂被新奧爾良聖徒隊老闆湯姆-本森收購後,已脫離了聯盟託管狀態,也輪不到其他球隊老闆來指手畫腳了,另外,現任Quattroporte亞當-蕭華,他就是一個現代商人,從他一直想把NBA推向博彩合法化就能看出,他的眼中只有利益。
而這縱容這種抱團行為,不僅可以提高球隊的收視率及上座率,而聯盟也可以從中提取到更多好處,這對於無利不起早的商人來說,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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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薩莫色雷斯
斯特恩,是讓NBA全球知名的幕後大推手。在斯特恩時代,籃球允許身體接觸,那個年代的籃球身體對抗非常精彩。球隊當家是有個各自特性,球隊間講求平衡,他是希望球星儘量分佈在各自球隊中,增加NBA的競爭觀賞性。像喬丹代表芝加哥,奧拉朱旺代表火箭,尤因代表紐約等等,地標屬性。特別在當時,湖人OK組合已經在聯盟橫掃幾年,甚至不是因為OK不和,其它隊伍都沒什麼機會。像當年豪華的波特蘭陣容,有才華的國王均過不了湖人這一關。當年保羅獨自一人,帶領黃蜂打出歷史最好成績,並和湖人拼到最後惜敗。科比和保羅的聯合,相信會繼續讓很多NBA球隊感到“絕望”。
肖華,完全是坐享其成的,而且是給了射手更寬鬆的出手,只要稍微干擾了,就可能會被吹犯規。這個時代,3分像下雨一樣,球滿天飛。中鋒在這個時代,被慢慢淪為邊緣物,一箇中鋒不會投3分,幾乎連在聯盟找工作都難。而奧尼爾的職業生涯3分,上一次在比賽投籃3分,是1994年。而在詹姆斯2011年開創了巔峰抱團後,球員的自我意識開始覺醒,寡頭聚在一起更容易成功,更能帶來流量。所以聯盟自此再也不阻止類似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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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時候黃蜂沒有老闆屬於聯盟託管,聯盟要聽取各球隊經理的建議,最後各隊經理覺得這破壞了競爭,斯特恩只能選擇聽取經理意見否決交易。而現在籃網先不說6巨頭的事。聯盟屬於商業聯盟,籃網也有老闆,目前籃網的操作在正常的規則內。要麼透過交易,要麼就是在規則內自由球員買斷加盟。所以聯盟是沒有權利管的。不過就算按陰謀論來理解,火箭已經涼涼,聯盟迫切需要像籃網的這麼一隻具有中國元素的球隊奪冠以此儘快重新開啟中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