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紙家書

    是否有效,取決於兩個條件:

    遺囑本身是否有效。外孫是否在規定時限範圍內做出了“接受”的表示。

    上述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都滿足了,有效。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均無效(或者說,遺囑即便有效,也無法生效)

    以下從兩個方面解釋一下:

    遺囑本身的合法有效性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遺囑的作用,就是把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按照自己的意願,想給到誰就給誰、甚至給到機構都可以。

    所以,遺囑本身是否有效,是最基本的必要條件。遺囑本身是否有效,有幾個標準:

    個人合法財產。立入遺囑中涉及到的財產,必須是個人的合法財產。例如,常見的錯誤包括:把自己和老伴共同的房子當成自己的全部,給到別人,這就涉及到“處置了不屬於自己個人合法財產的財產”,遺囑無效或者部分無效。自己意願。這裡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訂立人本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頭腦、思維、意識都是正常的;二是必須是個人真實意思,不能有被誘導、脅迫等行為。遺囑本身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求。例如,中國現行《繼承法》規定的遺囑形式中,包括了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等五種形式。常犯的錯誤,例如讓別人列印自己簽字、夫妻倆共同訂立一份遺囑等,均有極大的無效風險。內容表述沒問題。遺囑中的內容,表述必須要清晰、唯一、指向性明確,有必要的簽名、日期。關鍵證據必須保全。例如,如果有見證人(不僅僅侷限於代書、錄音或者口頭,自書遺囑一樣可以有見證人,而且很必要),就要有見證人的見證證據;如果有錄音錄影(不僅僅侷限於錄音遺囑),原始音影片檔案必須要保留。

    “遺囑寫給外孫”的特定要求

    注意:即便遺囑本身沒問題了,並不能保證一定能生效。

    這裡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知識點”: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為非法定繼承人的話,叫做“遺贈”。要求受贈方,必須在“得知”這件事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作出接受表示,過期沒有作出,就視同放棄。

    所以,就是開篇說的第二個必備條件:

    當外孫“得知”自己是受遺贈人的時候,往後推算兩個月,在兩個月內,必須要做出接受宣告,可以自己寫一個,也可以公證。這樣,才能確保未來這份遺囑能生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懷孕34周雙頂涇90.2腹圍337mm股骨長72mm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