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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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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風24
材料與試劑
以布氏桿菌病平板凝集反應為例。
1.玻璃板、刻度吸管等。
2.布氏桿菌平板凝集抗原、布氏桿菌標準陽性血清。
操作方法
1.取潔淨玻板一塊,用玻璃鉛筆劃成方格,並註明待檢血清號碼。
2.取0.2ml吸管分別吸取0.08ml、0.04ml、0.02ml和0.01ml各放入一方格內。大規模檢驗時,可只做2個血清量,大動物用0.04ml和0.02ml,中小動物用0.08ml和0.04ml。每檢一個樣品需換一隻吸管。
3.每格內加布氏桿菌平板凝集抗原0.03ml,滴在血清附近,而不要與血清接觸。用牙籤(或火柴桿)自血清量最小的一格起,將血清與抗原混勻,每份血清用一根牙籤。
4.混合完畢,將玻板置凝集反應箱上均勻加溫或採用別的辦法適當加溫,使溫度達到30℃左右。3min~5min內記錄結果。
結果判定
++++:出現大的凝集塊,液體完全清亮透明,即100%凝集。
+++ :有明顯的凝集片,液體幾乎完全透明,即75%凝集。
++ :有可見的凝集片,液體不甚透明,即50%凝集。
+ :液體混濁,有小的顆粒狀物,即25%的凝集。
- :液體均勻混濁,即不凝集。
以出現++凝集的血清最高稀釋倍數作為該份血清的凝集價。大動物(牛、馬、駱駝等)以0.02ml出現凝集價判為布氏桿菌病血清陽性,0.04ml出現凝集價判為可疑。中小動物(豬、山羊、綿羊等)以0.04ml出現凝集價判為該份血清為布氏桿菌病陽性血清,0.08ml出現凝集價判為可疑。
注意事項
1.每次試驗必須以標準陽性血清和標準陰性血清進行對照。
2.加抗原前必須搖勻。
3.反應溫度最好保證在30℃左右,3min~5min內判定。如反應溫度偏低,可適當延
長判讀時間。
4.如用兩個血清量作試驗,任何一個血清量出現凝集反應時,則需要用四個血清量重檢。
5.平板凝集反應最好是用於初篩,如出現陽性或可疑反應,再用試管凝集反應進行復檢,以定性。
6.平板凝集反應與試管凝集反應的關係。
表 平板凝集反應與試管凝集反應的關係
平 板 凝集 反 應
0.08
0.04
0.02
0.01
試管凝集反應
1︰25
1︰50
1︰10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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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與試劑
以布氏桿菌病平板凝集反應為例。
1.玻璃板、刻度吸管等。
2.布氏桿菌平板凝集抗原、布氏桿菌標準陽性血清。
操作方法
1.取潔淨玻板一塊,用玻璃鉛筆劃成方格,並註明待檢血清號碼。
2.取0.2ml吸管分別吸取0.08ml、0.04ml、0.02ml和0.01ml各放入一方格內。大規模檢驗時,可只做2個血清量,大動物用0.04ml和0.02ml,中小動物用0.08ml和0.04ml。每檢一個樣品需換一隻吸管。
3.每格內加布氏桿菌平板凝集抗原0.03ml,滴在血清附近,而不要與血清接觸。用牙籤(或火柴桿)自血清量最小的一格起,將血清與抗原混勻,每份血清用一根牙籤。
4.混合完畢,將玻板置凝集反應箱上均勻加溫或採用別的辦法適當加溫,使溫度達到30℃左右。3min~5min內記錄結果。
結果判定
++++:出現大的凝集塊,液體完全清亮透明,即100%凝集。
+++ :有明顯的凝集片,液體幾乎完全透明,即75%凝集。
++ :有可見的凝集片,液體不甚透明,即50%凝集。
+ :液體混濁,有小的顆粒狀物,即25%的凝集。
- :液體均勻混濁,即不凝集。
以出現++凝集的血清最高稀釋倍數作為該份血清的凝集價。大動物(牛、馬、駱駝等)以0.02ml出現凝集價判為布氏桿菌病血清陽性,0.04ml出現凝集價判為可疑。中小動物(豬、山羊、綿羊等)以0.04ml出現凝集價判為該份血清為布氏桿菌病陽性血清,0.08ml出現凝集價判為可疑。
注意事項
1.每次試驗必須以標準陽性血清和標準陰性血清進行對照。
2.加抗原前必須搖勻。
3.反應溫度最好保證在30℃左右,3min~5min內判定。如反應溫度偏低,可適當延
長判讀時間。
4.如用兩個血清量作試驗,任何一個血清量出現凝集反應時,則需要用四個血清量重檢。
5.平板凝集反應最好是用於初篩,如出現陽性或可疑反應,再用試管凝集反應進行復檢,以定性。
6.平板凝集反應與試管凝集反應的關係。
表 平板凝集反應與試管凝集反應的關係
平 板 凝集 反 應
0.08
0.04
0.02
0.01
試管凝集反應
1︰25
1︰50
1︰100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