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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鳳過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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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文的vsop
這個叫做詹恩貴的犯罪分子在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2次出鏡我都看過,在這裡我要把他2次犯罪分開來說說我的看法……
他第一次盜竊700萬元法院按職務犯罪定罪的,而職務犯罪的頂格刑罰是10年,而他判了7年,且不說他的罪名是否恰當單是他盜竊金額巨大且是高智商犯罪就應該頂格10年治罪。
他第二次犯罪金額是1900萬元,這次定罪是盜竊罪,盜竊罪的頂格刑罰是無期徒刑,而這次是判了15年……
我覺得對這種高智商犯罪就應頂格量刑不給他犯罪機會,否則誰知道他服刑15年後出來還會不會再犯罪……
總的說來這也是從節約公安辦案成本和減小社會危害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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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滄桑正道0
老夫從工作的當天,就做國企出納員。什麼男子侵佔公款,扯淡!沒有上下勾結根本或默許做不成,大數額,別說一個人,就是兩個人也做不成。如今社會誰誰貪汙鉅款多少多少,都是胡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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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女子訓教授
幾個問題需要澄清。一是侵佔公款700萬隻坐牢7年,這是鼓勵犯罪。二是新單位又聘請一個有前科的人做財務總監,心真大!三是侵吞鉅款跟處罰比較,4還是侵吞鉅款價效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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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黃田壩的鷹
這說明了兩個問題:
第一,這個人的品德很差。品德不好的人,做什麼事都不可能善終,不可能得到好的結局,即使有好的局面,也是過眼雲煙。
第二,說明了這個公司很差。居然讓這個不法之徒得逞,金額如此巨大,說明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特別的差,說明是個不好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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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飛行裝甲
有人特別爰啟用有劣跡或前科之人,是否會損害公共利益不談,在個人感情傾向上,是利已還是利他?!抑或是他們雙贏?!而事實更是反覆證明,最後這種人身敗名裂,也給共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只可惜啟用者鮮有擔責,有關制度缺位與私慾導致的不良居心,是造成此類問題的根源,對症下藥既是當務之急,更是治病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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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湖南神秘博士
1>應追責獄方,沒改造好就放出來了。2>應追責法官,判一年100萬元,給罪犯在獄中的工資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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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蕭蕭中良
怨往他了,這1900萬元不是他捲走了,而是該單位領導故意利用他的劣跡侵吞資產而嫁禍該男子,所以必須嚴該單位的主要領導和部分幹部,大家想想,一個剛因貪汙判刑出獄的人便被選定當上財務總監,這不是失誤,肯定有他們的用意。而且這錢應該是國有財產。
一名曾捲走公司700多萬元的前科人員,出獄之後成了另一家公司的財務總監,“重操舊業”捲走公款1900多萬元。2020年2月,江蘇南京一家公司賬上的1900多萬元公款不翼而飛。公司財務總監索南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後,警方查明這位財務總監“索南”的身份和學歷都是假的。透過一枚在椅子上提取到的指紋,警方在前科人員資料庫比對出了這位財務總監的真實身份——詹恩貴,有兩次犯罪前科。隨後,警方在貴州省成功抓捕了詹恩貴,人贓俱獲。詹恩貴供認,2020年1月24日,他利用除夕公司放假潛回財務室。對電腦動了手腳。第二天一早,趕到廣東轉賬、取現、洗錢。為了掩人耳目,他還一直和公司董事長保持電話聯絡,甚至還提交了年度工作計劃。男子侵佔公款700萬坐牢7年,出獄當上財務總監又捲走1900萬
贓款被詹恩貴全部兌現成了美元、港幣等,因為匯率關係,追回後折換人民幣後還多出了6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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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兄弟業務能力不錯,不然這業務總監咋坐上的,財務總監是很專業的。
如何看,這兄弟接受教育不徹底啊,這算累犯,加重刑法沒得跑了,還數額很大。第二次教育就好好洗滌下靈魂,重新做人吧。
用人單位失察,這也是需要反思的,這樣前科的人即便用,也不要在這個重要崗位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