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孕不育後,是選擇做丁克還是離婚,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是男方不孕,還是女方不孕。
大部分家庭,如果是男方不孕的話,男方家庭不願意離婚。他們會在父母的支援下,選擇其他方式傳承子嗣。如果男方家庭同意,也可以以選擇丁克。
如果是女方不孕,自己選擇離婚或者被離婚的要多一些。畢竟大部分家庭,結婚的目的子嗣傳承是很重要的,男方受傳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影響深厚些。男方家庭無法接受女方不孕的事實,就會先提出離婚。或者女方對男方的感情很深厚,男方又很喜歡孩子,或者是男方几代單傳的家庭情況。覺得不能為男方傳承子嗣,心存愧疚,很是痛苦。不如選擇離婚,放棄自己的感情,成全男人的後半生。
2,夫妻感情有多深,是否把孩子看成是婚姻的必須。
不管是男方不孕還是女方不孕。既然已經走進婚姻,其中一方不孕已成為事實,無法改變,那就要去選擇面對。雙方弄清楚自己結婚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傳宗接代,還是因為愛才走進婚姻,目的是為了在一起幸福的生活下去。
雙方的目標一致,才好做出更好的選擇。如果夫妻感情很深厚,即便沒有孩子,也不想失去對方,哪怕選擇不被父母認可,不被所有人看好的丁克生活,也要堅持在一起。
如果感情只是一般般,或者不是很深厚,認為孩子是婚姻的紐帶,有孩子才可以過得更好。那還是選擇離婚好些。即使不馬上離婚,就怕走著走著,其中一方會反悔。與其那樣,不如早些離婚。也好,各自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更為合適的下半生婚姻生活。
3,家庭的支援程度。
雖然說夫妻雙方結婚了,已經有了自己的小家。應該關起門來過自己的日子。但子嗣的傳承,是關乎家庭未來一件的大事。有的家庭並不是夫妻兩個人所能決定的,它牽扯到雙方父母的希望。
雙方父母是支援離婚,還是選擇丁克生活?對於夫妻雙方的選擇也起著很大的影響。要根據自己的家庭情況,來選擇是離婚還是丁克。
夫妻結婚以後發生不孕不育的情況,雖然是不幸的,但都不是自己所能決定的,他不是因人為意志所能改變的。發生這樣的事,是誰也不想看到的。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心裡都是非常痛苦的。需要大家的理解。
既然已經發生了,也無法去改變,那彼此就要接受這個現實,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選擇下一步婚姻的走向,是離婚更有利益雙方彼此,還是選擇丁克生活,繼續幸福的生活下去。
不管是選擇丁克生活,還是離婚,都不應該受到指責。每個人有選擇生活的權利。
夫妻一方不孕不育後,是選擇做丁克還是離婚,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是男方不孕,還是女方不孕。
大部分家庭,如果是男方不孕的話,男方家庭不願意離婚。他們會在父母的支援下,選擇其他方式傳承子嗣。如果男方家庭同意,也可以以選擇丁克。
如果是女方不孕,自己選擇離婚或者被離婚的要多一些。畢竟大部分家庭,結婚的目的子嗣傳承是很重要的,男方受傳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影響深厚些。男方家庭無法接受女方不孕的事實,就會先提出離婚。或者女方對男方的感情很深厚,男方又很喜歡孩子,或者是男方几代單傳的家庭情況。覺得不能為男方傳承子嗣,心存愧疚,很是痛苦。不如選擇離婚,放棄自己的感情,成全男人的後半生。
2,夫妻感情有多深,是否把孩子看成是婚姻的必須。
不管是男方不孕還是女方不孕。既然已經走進婚姻,其中一方不孕已成為事實,無法改變,那就要去選擇面對。雙方弄清楚自己結婚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傳宗接代,還是因為愛才走進婚姻,目的是為了在一起幸福的生活下去。
雙方的目標一致,才好做出更好的選擇。如果夫妻感情很深厚,即便沒有孩子,也不想失去對方,哪怕選擇不被父母認可,不被所有人看好的丁克生活,也要堅持在一起。
如果感情只是一般般,或者不是很深厚,認為孩子是婚姻的紐帶,有孩子才可以過得更好。那還是選擇離婚好些。即使不馬上離婚,就怕走著走著,其中一方會反悔。與其那樣,不如早些離婚。也好,各自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更為合適的下半生婚姻生活。
3,家庭的支援程度。
雖然說夫妻雙方結婚了,已經有了自己的小家。應該關起門來過自己的日子。但子嗣的傳承,是關乎家庭未來一件的大事。有的家庭並不是夫妻兩個人所能決定的,它牽扯到雙方父母的希望。
雙方父母是支援離婚,還是選擇丁克生活?對於夫妻雙方的選擇也起著很大的影響。要根據自己的家庭情況,來選擇是離婚還是丁克。
夫妻結婚以後發生不孕不育的情況,雖然是不幸的,但都不是自己所能決定的,他不是因人為意志所能改變的。發生這樣的事,是誰也不想看到的。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心裡都是非常痛苦的。需要大家的理解。
既然已經發生了,也無法去改變,那彼此就要接受這個現實,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選擇下一步婚姻的走向,是離婚更有利益雙方彼此,還是選擇丁克生活,繼續幸福的生活下去。
不管是選擇丁克生活,還是離婚,都不應該受到指責。每個人有選擇生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