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晚間,自媒體“小聲比比”在已釋出《估值175億的馬蜂窩竟是一座殭屍和水軍構成的鬼城?》一文後,如約釋出了第二篇指馬蜂窩充斥殭屍和水軍的報告文章。隨著輿論發酵,馬蜂窩於22日上午釋出公開宣告表示,針對該文中歪曲事實的言論,和已被查證的有組織攻擊行為,馬蜂窩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10月22日晚間,馬蜂窩起訴深圳乎睿資料有限公司、丁子奎名譽侵權案獲立案。
值得關注的是,馬蜂窩“資料造假”風波有了新進展。10月22日晚6點49分左右,馬蜂窩“資料造假”爆料人、自媒體“小聲比比”公眾號作者“梓泉”釋出朋友圈,貼上一封訴訟服務告知書,並配文稱“開戰今晚第三篇”。
2014年4月,馬蜂窩CEO陳罡曾經在微博公開炮轟去哪兒網透過虛假評論造假,稱去哪兒網的刷點評行為已經動搖到了行業誠信的根基。如今,馬蜂窩“被捅”,有何說法?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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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秋就是那個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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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愚讀歷史
不好辨別,本來網際網路的初衷是方便大家在虛擬世界裡的溝通交流,但網際網路企業為了生存作假就不對了。應該立好規則,讓企業知道違規的成本和後果。
關於馬蜂窩的事,其實換個思路去想,即便是內容又怎能辨別真假呢?一個很實在的問題,無論UGC還是PGC,去看內容始終看的是內容,而不是真假。即便馬蜂窩的評論是搬運的,但馬蜂窩本來主打的就是真實內容,搬運其實換個角度,也是真實內容,至少比虛假的好。
說個事實吧,如果身邊有很多會玩的人就會明顯的發現,在旅遊這一塊,能真正生產內容的人,並不多。旅遊這方面其實非常特殊,內容生產者要做的事要比其他人多許多。文案寫得好,內容要真實,在真實的基礎上還需要正確的有幫助的,最後還要外帶影象資料。說的簡單點,一個旅遊板塊的內容生產者,必須集合會玩、會做攻略、會拍、會寫於一身,最後還要樂於分享。這幾點沒一點都集聚著一大片人,但是集於一身,大家能見過多少?
再說回答話題的本身,其實真正最有價值的評論,往往也是出於那些真正會生產內容的人。而生產內容的人已經這麼少了,做完了內容還要去挨個點評,除非類似我這種專業內容生產者,不然我想一般人很少會有閒的發慌再去一一解答,這就是本質。一個用內容吸引流量賺錢的公司,本身沒有好的內容又怎麼吸引人來呢?抄襲別處的點評也是一個辦法,至少這樣的抄襲,點評是真實的,總比虛假亂寫好,畢竟看內容的人最多看的是內容本身,而並不是內容的出處以及內容的生產者。
其實說到底,真正該哭的是我們內容生產者,而並非使用者群體。因為至少,使用者看到的都是真實的,而生產者可能遭到的卻是毫無辦法遏制的抄襲。所以最後,作為使用者根本不需要過多的考慮內容的真假,抄襲是最容易的,其次是真實的內容生產,而最後才是胡編亂造的假內容。在能抄襲的情況下,誰又會去編假內容呢?畢竟目的地點評也好、酒店餐館點評也好,和平臺本身利益並不重合,所以其實平臺也並沒有必要作假,最多隻是“借鑑”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