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不易裸奔
-
2 # 請叫我徐小花
這種情況下應該是婚前財產,首先房子是婚前購買,婚後女方父母還貸。如果離婚可以舉證,男方未出一分錢,是沒有所有權的。
-
3 # 閒話說房網
產權人是女方!
還貸人是女方父母!
男方沒有參與還貸!
男方和這套房子沒有關係!
房子屬於貸款還有的婚前財產!
若是貸款男方有參與,那這套房子和男方是有關係的!
-
4 # 沈偉聊房
這個房子是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如果能舉證在整個過程中男方並沒有出資而且女方也沒有出資的情況下才可以,還有房子如果裝修由夫妻出資那麼男方也是有關係的,還有如果是出租產生的收益男方也有權分割租金的收入。
-
5 # 石說新語
此房產由女方父母首付並還貸,即是備案的房子,不用考慮什麼時間辦房本,房屋屬於女方自有財產,男方分不到這部分財產
-
6 # YQ築夢
若是女方提的問題,那麼告訴你別擔心,是你閨女的婚前個人財產,若此問題為男方所提,那麼也告訴你,別惦記了,那是女方婚前財產。
還有一點納悶的,這兩人不過才結婚一年有餘,剛剛開始自己的小家庭生活,這是誰先來假設離婚的?
-
7 # 木子閒談
法律保護出資人,正常情況下,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出資人名下,視為對子女的贈與,屬於個人財產!
按照您的描述,1父母出首付購房,2結婚,3領取房產證;房產證在結婚日子之後,理論上該房應歸類到父母對於小兩口的贈與,首付部分歸女方婚前財產,增值收益和出租收益歸夫妻雙方共有!
但是,女方和貸款共借人均為一方,男方並沒有參與,開頭講了,法律保護出資人,按照出資情況,此房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增值收益部分也歸個人財產!
不過,即使是婚前個人房產,如果涉及出租收益,也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
-
8 # sunny
作為一名長期和不動產打交道小廝,絕對有權回答這個問題。
題幹寫的很清楚,房子是由女兒名字(單獨所有)購買的,所以在7月份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是根據合同上的名字來辦理的,既然合同上只有女兒的名字,那麼房產證上也有隻有女兒的名字,除非之後夫妻加名了。
第一、合同上只有女兒的名字,房產證上就只有女兒的名字。房屋產權是屬於女兒的,而且如果處分的話(指的是買賣),只需要女兒自己就可以了。
第二、因為在婚姻存續期間,房屋還在貸款,所以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共有的,所以不是整套房產為夫妻共同共有。如果是涉及離婚的話,丈夫是可以享有對貸款夫妻共有部分,除離婚協議自我商定外,司法判決的話,考慮因素是很多的。希望以上回答對題主有所幫助。
女方父母於2017年2月出首付,以女兒名字(單獨所有)購買一套房用來居住,貸款人是女兒,共借人是女方父母,之後每月是由女方父母獨自按時還貸。同年5月,女方與趙先生結婚,次年誕下孩子,2018年7月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但是婚後依然是女方父母獨自還貸,小夫妻並未參與還貸行為。若女兒與趙先生離婚,房子屬於兩人共同財產嗎?或者房子有趙先生的一份嗎?
回覆列表
這種嚴格意義上講屬於女方婚前單獨所有財產,沒有男方什麼事情。不知道因為什麼才走到離婚這一步,你們各自反省下自己吧,財產分割也就那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