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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濟南王景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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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時代一粟
不要想這些東西,被告的配偶在中院是從事什麼工作的?是否是正式員工?具體工作崗位是什麼?法官?法警?後勤大媽?
如果是法務前線工作者,你完全可以當庭提出,為什麼你當庭不提,回頭又糾結這個問題?
開庭法官都會宣告法庭紀律和原被告的情況,會詢問是否要求在場的部分執法人員迴避的!
法院講求的是證據,如果證據充分沒有哪個法官會貪贓枉法,犧牲自己的職業生涯,因為一審以後可以上訴,上訴如果推翻前一次審理結果,查出出現重大錯誤,法官是要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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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皇家師爺
1、你說是【偏向】?偏向是難免的,即使他的妻子不在中院,判決也可能會偏向他,只要判決不違背事實,不違反法律,不錯誤適用法律等等有明顯違法違紀跡象,你是咬他不入的。
2、如果判決明視訊記憶體在上述問題,那你可行使你的權利,不管他的妻子還是二太在中院甚至是高院。
3、你想佔這方面的便利,那你也可找個在高院的老婆。這樣,在不違反法律、不違背事實、不違反紀律情況下,她肯定也是偏向你啊。
4、當然,你認為【偏向】也只是假想,估計你也找不到證據吧。按規定,他的妻子是應該回避本案,即使不是她老公的案子,她也不能過問或插手其他審判員的案子。你有證據證明她插手或過問了嗎?她也不可能因為他老公有案子而辭職,她老公的案子如果不是重大的影響大的案子,也不可能是異地審理吧?這是中院啊,你這案子要跑到另一個市去審?
我估計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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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首先,這個社會不存在絕對的公平正義,但一般法院判決了,如果本身並沒有嚴重的邏輯錯誤,那都是合理的,你覺得不服,可以去上訴,再不服,你可以去高院甚至最高法申訴。
如果這個被告的妻子手眼通天,能左右中院判決,高院裁定,甚至最高法的裁定。
那能怪誰?只能怪你們全家都沒用而已。人家能手眼通天,你們家為什麼不能?還不是自己沒用,怪誰?怨不得別人,也怨不得這個社會,只能怨自己,怨上帝,怨命運而已。
有人的地方就有階級,說句現實的話,有錢的人就是比窮人要高高在上,有權有勢的人就是要藐視比他們差的人。
你指望有錢人有權有勢的人能和普通人窮人親密無間,不分彼此?這都是十分扯蛋的。
城裡人就是城裡人,農村人就是農村人,即便你混的再好,你在本質上也是個泥腿子,你出生就註定了你的階級了。
王寶強再有錢,事業再好,名氣再高,人家馬蓉在本質上就瞧不起他,只是把他當個凱子騙錢而已。
什麼是現實?這就是現實,你以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這只是你自己想的,每個人都會為自己的失敗找藉口,這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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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妻子在中院的話,被告妻子本身需要回避。如果判決明顯不利,可以提起上訴或申請再審;只要是證據紮實,誰也不敢違法;當然如果存在違法情形,及時上訴或申請再審。另外也可以在收集有關證據前提下申請檢察院等依法監督處理。還是要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