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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叄錢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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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育王喜平
配料表中靠後的成分,通常為食品新增劑;可從配料的名稱判斷是否為食品新增劑。
一、食品新增劑在配料表靠後位置加工食品,按照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應當在外包裝上標示配料表,通常在包裝的背面,營養成分表的上部,以“配料”或“配料表”為引導詞,按配料含量的遞減順序逐一列出各種原料、輔料和食品新增劑(加工助劑不需要標示;加入量不超過2%的配料可以不按遞減順序排列)。
食品新增劑含量較低,通常在配料表中排列靠後。
二、可從配料名稱判斷是否為食品新增劑及其用途食品新增劑應當標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新增劑通用名稱。通用名稱可以標示為食品新增劑的具體名稱,也可標示為食品新增劑的功能類別名稱並同時標示食品新增劑的具體名稱或國際編碼。在同一預包裝食品的標籤上,應選擇GB2760附錄B中的一種形式標示食品新增劑。
食品新增劑通常標示為具體名稱,從其名稱中可以看出其用途,如:
色 素:帶顏色的字,誘惑紅、檸檬黃、亮藍,等 ;
甜味劑:帶“甜”“糖”“蜜”,甜蜜素、糖精鈉、安賽蜜,等 ;
酸度調節劑:XX酸,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等;
增稠劑:XX膠,黃原膠,卡拉膠,明膠,等;
防腐劑:苯甲酸鈉、山梨酸鉀、丙酸鈣,等
… …
也可能標示為功能類別+國際程式碼,如:
乳化劑( 477),增稠劑( 407, 412),著色劑( 160b)。
或功能類別+具體名稱,如:
乳化劑( 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著色劑( 檸檬黃) ,增稠劑(卡拉膠,瓜爾膠)。
三、按照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新增劑是安全的
食品新增劑通常按照生產必要的原則新增,一是為了防腐保鮮,如防腐劑、抗氧化劑;二是為了最佳化感官品質,口感更好,如色素香精甜味劑;三是為了加工特性,如增稠劑、乳化劑。
按照GB2760規定的使用範圍和限量新增,是合法的,安全的。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口味喜好,看配料表,選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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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市場上加工食品中90%以上都有食品新增劑色素的,有的食品不加色素新增劑不好看也不香,按國家食品衛生法要求,新增劑色素按標準而行,沒有新增劑色素的食品在銷售上賣相不好看,銷量不大,任您嘴皮吹破,也不有多少人相信,這是人們心理作怪的,但食品劑加香料色素過濃香的,最好不要買,有害身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