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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鬥百千

    如果你想聽好的回答,確實,蘇東坡是非常喜歡足球這項運動的,只不過那時不叫世界盃,而是叫蹴鞠。而且他確實寫過關於蹴鞠的詩詞。然而在他的詩詞中,卻並沒有對此大加讚揚:昔我在廣陵,悵望柴桑陌。長吟飲酒詩,頗獲一笑適。當時已放浪,朝坐夕不夕。矧今長閒人,一劫展過隙。江山互隱見,出沒為我役。斜川追淵明,東皋友王績。詩成竟何為,六博本無益。這是蘇軾的一首詩,最後一句提到的“六博”,其中就有蹴鞠。說他們是無益的,也就是玩物喪志吧。宋朝人玩蹴鞠,有兩種玩法,一種是“白打”,也就是不設球門,兩個球隊分別派出同樣數目的球員(從一人到十人均可),在場中輪流表演,以頭、肩、膝、腳等身體部位頂球(絕對不允許用手),做出各種高難度動作,而球不落地。由裁判分別打分,以技高一籌者勝。顯然,“白打”強調的是技巧性與觀賞性,有點類似於花樣足球。

    另一種玩法是“築球”,更強調對抗性。球場中間會豎起一個大球門,高約三丈,寬約一丈,以綵帶結網,只留出一個尺許見方的網眼,叫作“風流眼”。比賽雙方分別派出十二人(或者十六人),分著不同顏色的球衣(如北宋的“皇家足球隊”,左軍著紅錦襖,右軍著青錦衣),立於球門兩邊,組成“左右軍”對壘。左軍與右軍均設“球頭”“蹺球”“正挾”“頭挾”“左竿網”“右竿網”“散立”等角色,就如現代足球比賽中也有前鋒、前么、後么、後衛、守門員等分工。每個球員按照自己的角色,站立於不同的位置,承擔不同的任務。每場比賽還設有“都部署校正”“社司”,即正副裁判員。

    比賽開始,左右軍以抽籤的方式決定哪一方先發球。不管哪方先發球,球都由“球頭”開出,傳給“蹺球”,然後按規則在“正挾”“頭挾”“左竿網”“右竿網”“散立”之間傳球,傳球過程中,手不準觸球,球不得落地,最後又傳回“球頭”,由“球頭”射門,即將球射過“風流眼”。如果球觸網彈回,只要不落地,本隊球員可以將球接住,繼續傳球、射門。球射過“風流眼”,對方接球,也是按規定的傳球路線完成傳球,再傳給“球頭”射門。直到球落地為一籌,以進球多寡定勝負。雙方事前會商定一場比賽若干籌。

    比賽結束後,雙方球員互相作揖,以示禮儀。得勝一方,可獲得銀碗、錦緞。而輸掉一方的“球頭”,則要接受懲罰:用白粉抹面,並接受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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