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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汪清泉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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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靜待花開yxl007728
我覺得對孩子實施正面管教能平衡愛與嚴。愛不能溺愛,嚴要和善而堅定。愛孩子要尊重孩子的選擇,要尊重孩子自主的探索,而不是替他做所有事,以孩子成長需要為核心,在孩子不同的發展階段給予不同方式的愛,這首先要了解孩子的適齡行為,看看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會伴有哪些行為,這樣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努力做到不溺愛,也不過於嚴厲。比如:
0——1.5歲 我們應該給予孩子無條件的愛。
溺愛的表現為只要孩子一哭就抱。
過嚴的表現為嚴格要求孩子的作息和大人的一樣。
方法:學會判斷孩子哭的原因,餓?尿布溼?生病?及時做出迴應。有時候孩子哭只是想渲洩情緒,這個是允許的。
1.5 ——3歲 尊重孩子自主的探索,但又在孩子需要幫助時出現在他面前。
溺愛表現為孩子摔了馬上扶起來、球丟了馬上幫撿起來等等。
過嚴表現為亂觸控不該碰的東西時就打手,咬手指就打手、打嘴巴等等。
方法:這年齡正好是孩子想自主發展的第一階段,要給予孩子探索的機會,讓他們自己學走路、吃飯,多參與動手活動,儘量避開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也就是說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讓孩子自己動手。
4歲以後 培養做家務的習慣。
溺愛表現為什麼事都幫孩子包辦。
過於嚴厲表現為嚴格按照書上說的幾歲一定要學會做哪種家務。
辦法:放手讓孩子自己做自己的事,如整理書包、房間,個人衛生自理等等。曰常學習、生活能自理,不依賴父母。
十幾歲 孩子自主發展的第二階段。
溺愛表現為放縱孩子的行動,孩子有求必應。讓孩子完全依賴父母。
過於嚴厲表現為監視孩子的一切,想操控孩子。
辦法:理解孩子不聽話、與父母對著幹的這種“叛逆”,其實是孩子在爭取自己的獨立空間,試圖成為他自己。出現問題,父母要學會傾聽,理解孩子的內心感受。傾注關愛,並讓孩子感受到。讓他們順利度過“判逆期”。
總之,養育孩子,首先要與孩子產生聯結,讓孩子感受到我們的愛,鼓勵他們探索,當我們希望他不做哪些行為時,態度要和善堅定。儘量不懲罰。對他們的成長給予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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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可以分享一下我的經理,一般父親跟兒子之間的這種平衡比較難把握,因為父親總覺得男孩要有擔當、要勇敢,就會要求比較高,有時候說話比較重就會讓孩子覺得爸爸不喜歡他,就會疏遠爸爸,我哥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總說小時候我爸是怎麼怎麼對他不好之類的,到現在還不能釋懷,但我們上學那會只有我哥,我爸下大雪的時候給他送過飯,有時候父愛就是不太會表達,所以我個人建議愛一定要讓孩子知道,愛是一方面,但對你的嚴厲是為了讓未來成為有用的人,你也要理解爸爸,現在小孩都很聰明,給他們講道理他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