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儒十丐”源於元代的等級劃分。元代統治者將人分劃為十等,即"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娼、九儒、十丐",儒指的是讀書人,被列為第九等,僅居於末等的乞丐之上,泛指知識分子受到歧視和苛待。】
那麼,這種說法是否符合史實呢?我們先從它的源頭說起。"九儒十丐"之說,最早出現在兩位南宋遺民的著作中,一為謝枋得所著《謝疊山集》卷二《送方伯載歸三山序》,一為鄭思肖所著《心史》之《大義敘略》。先看這兩位作者。謝枋得(1226-1289),南宋末官員,字君實,號疊山,曾率軍抗擊元兵。宋亡之後,流落建寧,元廷多次徵召,均堅辭不仕。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福建行省參政魏天佑將其強送大都,謝枋得遂絕食而死。鄭思肖(1241-1318或1238-1315),南宋諸生,原名不詳。宋亡後因心懷故國,改名思肖(肖者趙也)。其人"坐必南向,聞北音而走,誓不與朔客交往"。從兩人的生平來看,兩人都有強烈的反元情緒,因此在其著作中存在一些貶低元朝的文字就比較正常了。
當然了,僅僅從兩人的生平就來判斷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我們就過於武斷了。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其它元代文獻的記載。元代政府依照職業和社會職能不同,將全國居民劃為了若干戶別,《元史》中稱為“諸色戶計”,比較常見的戶計有:軍、站、民、匠、儒、醫卜、陰陽、僧、道、也裡可溫(基督教神職人員)、答失蠻(回教神職人員)、斡脫(高利貸經營商)、商賈、灶(鹽業)、船、弓手、急遞鋪、打捕鷹房等。這本身就和"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娼、九儒、十丐"是不一樣的。另外,我們看到了,在“諸色戶計”中確實有“儒戶”的存在,那麼“儒戶”的地位如何呢?我們看看他們的權利義務就能得知一二。首先,儒戶有自己的義務:保障每戶至少要有一人讀書,隨時準備在國家考選吏員時候參加考試,以備徵召。同時,他們也有著不一樣的權利:不需要負擔一般人民所需要負擔的各種勞役差發另外,還可以豁免丁稅,四頃以內的土地亦不需要繳納地稅,而且所有在籍儒士均可以獲得政府提供的廩給,而在學校就讀的生員,亦由學校提供每日兩餐。以此來看,儒生絕不可能只是排在乞丐之上的“低等人”。
另外,在官員的選撥上,雖然元代開科的次數較少,限制了漢族文人當官的機會。但是元代一直將以儒為吏作為既定國策之一,並長期執行。如世祖時,就釋出政令:"定令儒生願試吏郡縣者,優庸之。"仁宗時,"有召,省掾用儒士擢入","仁宗懲吏,百司胥吏聽儒生為"。而元代,官、吏界限並不如其他朝代那樣明顯,儒生可以透過吏進之門走向更高的官階。綜上,元代的儒士社會地位並不低下,反而受到了一定的憂待。所以,“九儒十丐”之說是站不住腳的。但是,我們也應該注意到,元朝是實行民族等級的,人們被分成了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四個等級,終元之世,高階官員一直高等級的人所壟斷。
【“九儒十丐”源於元代的等級劃分。元代統治者將人分劃為十等,即"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娼、九儒、十丐",儒指的是讀書人,被列為第九等,僅居於末等的乞丐之上,泛指知識分子受到歧視和苛待。】
那麼,這種說法是否符合史實呢?我們先從它的源頭說起。"九儒十丐"之說,最早出現在兩位南宋遺民的著作中,一為謝枋得所著《謝疊山集》卷二《送方伯載歸三山序》,一為鄭思肖所著《心史》之《大義敘略》。先看這兩位作者。謝枋得(1226-1289),南宋末官員,字君實,號疊山,曾率軍抗擊元兵。宋亡之後,流落建寧,元廷多次徵召,均堅辭不仕。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福建行省參政魏天佑將其強送大都,謝枋得遂絕食而死。鄭思肖(1241-1318或1238-1315),南宋諸生,原名不詳。宋亡後因心懷故國,改名思肖(肖者趙也)。其人"坐必南向,聞北音而走,誓不與朔客交往"。從兩人的生平來看,兩人都有強烈的反元情緒,因此在其著作中存在一些貶低元朝的文字就比較正常了。
當然了,僅僅從兩人的生平就來判斷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我們就過於武斷了。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其它元代文獻的記載。元代政府依照職業和社會職能不同,將全國居民劃為了若干戶別,《元史》中稱為“諸色戶計”,比較常見的戶計有:軍、站、民、匠、儒、醫卜、陰陽、僧、道、也裡可溫(基督教神職人員)、答失蠻(回教神職人員)、斡脫(高利貸經營商)、商賈、灶(鹽業)、船、弓手、急遞鋪、打捕鷹房等。這本身就和"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娼、九儒、十丐"是不一樣的。另外,我們看到了,在“諸色戶計”中確實有“儒戶”的存在,那麼“儒戶”的地位如何呢?我們看看他們的權利義務就能得知一二。首先,儒戶有自己的義務:保障每戶至少要有一人讀書,隨時準備在國家考選吏員時候參加考試,以備徵召。同時,他們也有著不一樣的權利:不需要負擔一般人民所需要負擔的各種勞役差發另外,還可以豁免丁稅,四頃以內的土地亦不需要繳納地稅,而且所有在籍儒士均可以獲得政府提供的廩給,而在學校就讀的生員,亦由學校提供每日兩餐。以此來看,儒生絕不可能只是排在乞丐之上的“低等人”。
另外,在官員的選撥上,雖然元代開科的次數較少,限制了漢族文人當官的機會。但是元代一直將以儒為吏作為既定國策之一,並長期執行。如世祖時,就釋出政令:"定令儒生願試吏郡縣者,優庸之。"仁宗時,"有召,省掾用儒士擢入","仁宗懲吏,百司胥吏聽儒生為"。而元代,官、吏界限並不如其他朝代那樣明顯,儒生可以透過吏進之門走向更高的官階。綜上,元代的儒士社會地位並不低下,反而受到了一定的憂待。所以,“九儒十丐”之說是站不住腳的。但是,我們也應該注意到,元朝是實行民族等級的,人們被分成了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四個等級,終元之世,高階官員一直高等級的人所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