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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笑口常開l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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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翔1374
這要怎麼看了。其一,婦女自願和你發生關係,不夠成強姦罪,但是婦女在這個過程中收取費用,這也是違法的。
其二,也就是樓主問的問題,婦女自願和你發生關係,事後要錢不給,被告強姦,這個罪名是成立的。
本著保護婦女的和法權益,這種事情只要婦女反告強姦,都會被判刑。
前段時間有個認識的同村人,在青島打工承包了一點工程,有個女人以為是大老闆,就傍上了他,一段時間以後,向男的要20萬,男人拿不出,那女威脅道:你要不拿那些錢,就告你強姦,那男的根本就沒有那麼多錢,也沒想到她會真的去告。所以沒有理會她。沒想到那女人一個人去公安局告了他。最後被判刑三年。
所以,在這種事情上,女人是占主導地位的。
奉勸各位不要去惹女人。潔身自好。好自為之。
強姦指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性行為。旨在保護婦女性的自主權,說不好聽點,婦女的性就象市場商品一樣,婦女有自由處置給誰,但不允許違背女方意願,強行將商品拿走。既然發生性行為是自願的,那就不構成強姦,至於說隨後的要錢行為,對方願意給就給,不給也構成罪。就象婦女已同意將大白菜給對方,隨後說得給點錢,別人沒有強行違背婦女意志發生性行為,故不構成強姦。但和十四歲以下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不管少女同不同意,都構成強姦,因為十四歲以下無刑事責任能力,同意的在法律上不生效,就象說十四歲以下白菜一律不準買賣,既使同意的也不行,不能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