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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地生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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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雨季節過來人
你首先應該去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社保部門會告知你如何寫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供哪些相關材料。一般材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書、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證明材料、醫院就診的發票病歷、你個人的身份證等證明自己身份的材料等等。然後,還需去有關傷殘鑑定部門去鑑定傷殘的等級,這些社保部門工作人員都會告知你的。
你發生的工傷已經社保部門認定後,如果你的私人老闆已經給你投了工傷保險的,費用及有關補償則由社保部門依法來支付,如果你的老闆沒有給你投工傷保險,這些費用及補償則由私人老闆依法承擔。
具體該補償多少,該如何休假,社保部門都會依法告知你具體相關事宜,具體會體現在社保部門的行政決定書裡,這個書面材料到時也會給到你,這些有關的法律法規都有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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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律師解答:維護權利的第一個程式就是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此如查工廠為申請工傷認定的話員工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當然是越早越好啦。
二、申請工傷認定應該提供如下材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證明員工與工廠之間的勞動關係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你與沒有勞動合同,你就要從其他方面來證明與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 招聘 “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三、工傷認定書應該在60天作出,員工與工廠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雙方對工傷認定沒有意見的,或行政訴訟後維持工傷認定的,員工在治療結束後,向當的市級人社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鑑定傷殘等級本人工資和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回覆列表
因工所受傷的,都是工傷。
除承擔醫療費用外,是可以要求賠償這兩個月的生活費等雜費的。
如果請款嚴重可先到有關部門做傷殘鑑定,索要應得的補償。
首先國家是支援的,如果協商不成可提起訴訟吧。
保留醫院的票據證明,和對方負責人友好協商。給對方漏低實在不行就起訴!看看對方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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