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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下白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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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項輝79412441
一、首先回答為何會暴雷。
1.p2p,網際網路金融實際上門檻較低的一種募資形式,就算上個存管,也不難,所以高峰的時候全國有上萬家類似的公司,因此跟以前團購網一樣,雷對於多數平臺都是大機率事件,況且在錢面前,道德成本不堪一擊。
2.前幾年央行放水,資金亂竄,各行各業都能為互金及p2p提供源源不斷的資產,但即便如此2014年到2017年雷的互金平臺也不亞於今年。
3.2017年開始央行收貨幣,更要命的是金融去槓桿,把不大合規的各種資金全部趕回原位(資管新規),這種資金的回位摧毀力度超想象,以前靠借新還舊的模式轉不動了,於是乎紛紛違約,這是這波雷潮的大背景。
二、再回答,雷的都是哪些平臺。
六部委聯合釋出的網路貸款中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企業借款餘額不得超200萬,個人不得超20萬,平臺僅承擔中介服務,不得接觸資金不得兜底不得自融,但可以第三方擔保。但實際上,99.9%雷的平臺都觸上述紅線。
三、最後這行業是否還有希望。
中國跟美國不一樣,我們有太多無信用記錄的人群,註定他們只能透過類似於p2p的平臺高息融資,所以p2p行業在國內一定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只不過前面說的,對於這種地門檻的投資方式,投資者要比選老婆還謹慎的態度去選擇平臺,而不是看廣告、拍腦袋、輕信某人去投資。
這一波浪潮過後,剩下少數幾家(不超過50家)真正的p2p公司,將是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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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4638939736
..既然有稽核監管合法上市,既然投資人與之互有合同約定,既然這些受法律保護,既然違約任一方須承擔法律責任,既然被侵害投資人並不具有違約過錯,結果其實很清楚: 不論有多少"主觀客觀影響因素"致爆雷,違約方須承擔無過錯方的損失兼違約罰金!至於案中違約方與其它商業合作中另有他人違約,此責任不能以此為耍賴藉口,由與之無關的投資人"埋單"!才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則,"爆雷"中無良"互金"平臺從中非法獲利將是最大!從而誘發更多更大的"爆雷"!只有讓故意誘爆騙爆者感到此"邪招惡行"對己絕無任何"好處",反致自己災難深重,才會從根本上杜絕"互金"平臺的惡意"爆雷"!才能徹底根除p2p平臺故意非法侵吞投資人資金的醜惡毒招,還法律的嚴肅性,嚴打"老賴"故意搞爆平臺的邪惡,以盪滌金融領域之汙穢。人為財毒,鳥為食陷,這才是雷爆隆隆之源。。。。。。
6月份以來全國P2P網貸爆雷252家,其中229家倒閉,23家出現逾期或提現困難。而在7月22日,又有10家平臺“爆雷”,其中還不乏一些經營時間長達四五年的平臺以及看起來很正規的平臺。
回覆列表
平臺爆雷的深層次原因是金融領域放管服沒落實到位。開始放它野蠻生長,然後管理跟不上,最後為民服務缺實。本來是在銀行貸款的中小企業由於貸款難,透過P2P平臺簡易手續線上就能貸款,於是魚龍混雜,有相當平臺大行欺騙之術,用較低成本建立平臺,開始了所謂中介服務,其中真偽老百姓自然搞不清楚,能搞清楚的自然是相關部門。爆雷的結果是投資人受損失,平臺相關人員被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