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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學庵筆記》:“宗正卿、少卿,祖宗因唐故事,必以國姓為之,然不必宗室也。元豐中,始兼用庶姓。而知大宗正事,設官始於濮安懿王,始權任甚重,頗鐫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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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肇英

    題主所摘的宋代宗正官相關記載,大體是符合當時實際情況的,不過陸游有些沒說清楚就是了。當然,唐宋筆記作為史料來說,“失之於簡”可謂常事。陸游的《老學庵筆記》出現如此狀況,亦無須苛責。

    具體而言:

    而知大宗正事,設官始於濮安懿王,始權任甚重,頗鐫損雲。

    隨著北宋初期宗室成員人數的不斷膨脹,作為“九寺”之一,處在沿襲自殘唐五代以來已經形骸化的舊體制之下的宗正寺,無力繼續主管宗室事務。於是,在北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七月,設定了“大宗正司”,以寧江軍節度使趙允讓(宋英宗之父,後追封濮王,諡號安懿)“知大宗正司事”。

    相較宗正寺規模更大、權威性更強的大宗正司設立後,宗正寺的主要職能,僅剩下修撰譜牒【1】,以及形式上統管宗廟、陵寢而已,因此地位大幅降低。管理宗室的職權,由是高度集中於大宗正司系統。

    注1:宋代宗室譜牒主要包括《玉牒》、《宗枝屬籍》、《仙源類譜》、《宗藩慶系錄》、《仙源積慶圖》。

    宗正卿、少卿,祖宗因唐故事,必以國姓為之,然不必宗室也。元豐中,始兼用庶姓。

    這則需要分成兩種情況來看:

    一是職事官、差遣,亦即作為兩宋宗正寺的長貳官——

    北宋元豐改制前或置“判宗正寺事”、“同判宗正寺事”,或置“知宗正寺事”、“權知宗正寺事”;元豐改制後“宗正寺卿”、“宗正寺少卿”則一般虛置不除;直到徽宗朝才任命“宗正寺卿”、“宗正寺少卿”;南宋只置“宗正寺少卿”【2】。

    注2:南宋時,紹興三年(1133年)前,宗正少卿例由太常少卿兼任。

    北宋的宗正寺長貳官幾乎盡為國姓(趙姓),只不過其中多為非宗室的趙姓官員,而少有宗室。到了南宋之後,宗正寺長貳官(其實就是宗正寺少卿)則常見庶姓(非趙姓),如劉潁、範衝、章文莊等人都做過宗正少卿。

    二是行事官,即因祭祀、大禮等行事,而由他官兼、攝的“宗正寺卿”、“宗正寺少卿”——

    這種情況,則如陸游所說,在元豐改制後便已開始任命庶姓(非趙姓)了。譬如北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冊立孟氏為後:

    元祐七年,諭宰執:「孟氏子能執婦禮,宜正位中宮。」命學士草制。又以近世禮儀簡略,詔翰林、臺諫、給舍與禮官議冊後六禮以進。至是,命尚書左僕射呂大防攝太尉,充奉迎使,同知樞密院韓忠彥攝司徒副之;尚書左丞蘇頌攝太尉,充發策使,籤書樞密院事王巖叟攝司徒副之;尚書右丞蘇轍攝太尉,充告期使,皇叔祖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攝宗正卿副之;皇伯祖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晟攝太尉,充納成使,翰林學士範百祿攝宗正卿副之;吏部尚書王存攝太尉,充納吉使,權戶部尚書劉奉世攝宗正卿副之;翰林學士梁燾攝太尉,充納采、問名使,御史中丞鄭雍攝宗正卿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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