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長假過後第一天,4月8日,益陽市赫山區四歲的琪琪一大早就鑽進了爸爸的車裡,由爸爸駕車送上幼兒園。可是粗心的家長竟將孩子忘在車內。琪琪在車內被困了近十個小時,在下午五點才被家長在車內再次找到,遺憾的是,琪琪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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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陌上花開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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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失火天堂666
雖然沒有法律規定,但我覺得學校有責任和義務點名,這樣的工作可以分配給班幹部做。發現沒有到校就要及時通知家長。而且學校也規定不按時到校必須請假。出這事家長的責任是比較大沒有錯,但像很多小孩上了小學都是自己去學校的,小孩沒有到學校難道老師沒有責任及時通知家長嗎?難道要我們每個家長每天打兩次電話給老師詢問自己小孩有沒有到學校嗎?這樣老師或許也會覺得我們家長煩,覺得我們家長小題大做了。可是小孩自己去學校真的也會有意外啊,還可能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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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886221495670
一個做父親真是失職,竟把孩子忘記在車裡,你忙什麼呢?你想什麼呢?自已的過失卻要幼兒園賠償,良心何在?象這樣的人就不配做父親。如果整天象丟了魂似的丟三落四,什麼單位敢用你?神經有毛病就不應該接送孩子。雖然法律不能審判他,但輿論一定不要放過他,一是讓他長長記性,二是讓廣大的家長接受教訓。
我是剛看了新聞才知道確有此事,才返回來抒己見的。真的不忍心看見這種事,只希望這是個大家探討的事故預防。家長的心情能理解,換誰都無法接受無法面對,衝動的話暫且不計較,只要不失去理智過分賴人。這也給我提了個醒兒,而且我很負責任的說,一直以來我們早上九點半都會清查幼兒人數,沒來的我們都會一一電話核對,直到和家長有個交代。而且一直以來我們無數遍在微信群強調,一定記得請假,畢竟孩子太多早上事太忙,有時候也容許有個疏忽。學校是有責任的,但牽扯不到法律,心靈上的自責,社會輿論的譴責都會讓他們自覺負責任的。每個幼師也是家長,作為家長自己還是時刻牢記責任吧!畢竟孩子才是最重要的,那些事後的責任補償都無濟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