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MusicGod
-
2 # 有點意思影片剪輯
少年兒童對學習音樂直接產生興趣的開始,表現在一旦學生看到某種樂器獨特外形和奇妙音響時就產生強烈的好奇心想過過癮,這種好奇心理是有限度的,不穩定又容易自我轉移或消失。樂趣是少年兒童學習音樂興趣發展、形成的中層次,他們在樂趣的心理因素的影響下,開始對事物的本質內容產生求知慾望。
應該對學生養成幾種習慣:
1認真聽教師範奏,聽所學樂器演奏的樂曲,聽講授器樂演奏方法。
2認真看教師演奏,嚴格跟著模仿,嚴格按要求演奏。
3音樂實踐必須全身心投入,融自我於器樂演奏的音樂表現之中。
4自己反覆練習,熟能生巧,鞏固提高。
5一切服從教師指揮,保持課堂動、靜結合的合理狀態。
美國著名的音樂教育心理學家莫塞爾曾說過:“器樂教學是通往更好體驗音樂的橋樑”,事實上它本身就是一個廣泛的音樂學習領域,在這一領域內,它為我們音樂教學提供了獨特而令人高興的音樂教育價值、效果的可能性。兒童們充滿著喜悅的心情,在教師的指導下,一定能將這種可能性逐漸變成自己的東西。”
音樂創造能力是個相對宏觀的概念,這裡只是針對中小學音樂新課程進行理解。課標修訂稿指出:“創造是發揮學生想象力和思維潛能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生進行音樂創作實踐和發掘創造性思維能力的過程和手段,對於培養創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音樂創造包括兩類學習內容:
一是以開發學生潛能為目的的即興音樂編創活動;
二是運用音樂材料進行音樂創作嘗試與練習。”
從音樂能力的角度來理解,中小學生的音樂創造能力應該包括下列內容: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及其他聲音材料,表現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表現一定的情境;能夠以各種聲音材料及不同的音樂表現形式,即興編創生活短語、詩詞短句、音樂故事、音樂遊戲並參與表演;能夠運用線條、色塊、圖形、圖譜或樂譜記錄聲音和音樂;能夠運用人聲、樂器或其他聲音材料編創節奏音型;能夠利用教師或教材提供的材料和方法,獨立地或與他人合作編創節奏、旋律短句或短曲,並能用樂譜記錄下來。
如果從音樂新課程“鼓勵音樂創造”理念上進一步思考,那麼對創造能力的理解,就不應僅僅侷限在“創作”方面,而是將創造力的培養貫穿於各個教學領域,體現為多種形式的音樂創造能力,如:同一個練習,可能有多種答案;同一首歌曲,可能有多種處理方式;同一首樂曲,可能有多種理解等。對音樂作品的改編也是音樂創造能力之一,透過採風活動採集優秀的民間音樂,利用民間音樂資源作為改編的素材,或透過對原作品各種形式的加工處理,形成該作品的新的藝術風格等等。
回覆列表
音樂,說白了就是一個故事的體現,一個好的故事,可以讓人流淚,可以讓人感動,共鳴,音樂也是如此,歌詞就是故事的內容,旋律就是渲染氛圍,要創作,首先要讓你的音樂有靈魂,要不然就是口水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