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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羅卡卡卡

    不是在小說裡找現實,而是把自己當做小說的一部分了。這樣的人很多是在日常的生活中沒有什麼存在感,而自己又很想成為周圍的環境中的主角。但是自己不努力又不願改變,現實中得不到的,就寄託於小說中了。雞湯文中經常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但是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是平平淡淡的過一生的。當你的能力只能平凡過一生,你卻妄想成為超人,那麼痛苦是必然的。

  • 2 # 夏三瀾

    我一直認為,小說的最高境界應該是:假作真時真亦假。

    一部好的小說,可以透過完全虛構的場景,人物和情節,透徹地講出現實中的情況,無論是繁華,迷惘,衰敗,奮起。讓人們不用經歷那樣的日子,也可以對那樣的生活感同身受。

    寫自己的生活,只是小說家的起步。把別人的生活寫的入木三分,才是高明的小說家。

    可惜的是,生活中有太多的人都認為要寫出好的小說就必須經歷相應的日子。他們對於“生活是創作的源泉”這話理解的太狹隘,片面了。甚至有人到了“不經歷相應的生活,就讀不懂小說”這個地步。照這個邏輯推下去:不抽豐塞卡雪茄、不喝劣質朗姆酒怎麼讀海明威?沒把武士刀怎麼讀《源氏物語》?沒出過軌怎麼讀懂《失樂園》?沒買過一套酒鼻子怎麼算得上真正讀過《香水》?沒殺過人怎麼讀懂東野圭吾?

    生活是創作的源泉沒錯,但卻不是作者非得經歷過相應的日子才能寫出作品來。誠然,生活經歷是作者寫作的最寶貴資源。沒當過捕鯨手,梅爾維爾的《白鯨》不會如此細緻;沒當過間諜,勒卡雷的間諜小說不會如此讓人信服;沒當過記者,馬爾克斯的小說不會對各地的風貌描寫如此準確。

    但這並不是說沒有經歷過就寫不出來:艾米麗寫《呼嘯山莊》,一輩子沒出過她們家的小山村;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是根據他父親診所的一位醫生的經歷改編而來,純粹的道聽途說;蒲松齡寫《聊齋》,難道他真的見過鬼?

  • 3 # 品味8915

    一般來說,小說的素材無非是來自生活。小說裡的人和事,它的原型離不開現實生活,即使是虛構,也是在某些人和事的基礎上衍生,所描述的情節大多是生活中經常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事,包括心理活動也是如此,所以在很大程度上與很多人發生碰撞,這種角色的對號入座也就順理成章了。每一位作者在創作時都會或多或少融入自己的情感,或者以自己或自己身邊的人和事作為題材,以達到自己想要達到的正面,反面,社會效應等效果,有些無法言喻的人和事借小說這個介質將它揭示出來,以此來表達自己的內心世界。每個人都有解決問題的途徑,把自己放到小說人物裡對號入座大概也是一種情感的寄託吧。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勿噴

  • 4 # 孔七七的書香樂

    小說素材就是取源於生活,但又不同於生活啊,高於生活。或者更加誇張,戲劇性吧,所以讀書就是讀別人的生活,獲得自己的人生觀點,無可厚非啊。不然我們的經驗值怎麼增加呢。不過盡信書不如無書,把握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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