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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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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贊式婚禮
市場需求決定了司儀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需求的組成是一個個有適婚兒女的家庭,對於舞臺性質的新婚俗文化幾乎所有的家庭可以說是外行,再加之每個家庭的經濟條件存在差異,因此這個需求沒有一個特別統一的標準,上下範圍很寬泛。
如果某個市場捨得為婚禮花錢,使當地婚禮行業收入可觀,那麼就會吸引很多優秀的人才,他們建立公司、組建團隊反過來會去引領和細分市場,使得司儀工作標準更加寬泛,直接體現在司儀的價格上,低的幾百元,高的好幾萬,那麼他們所具備的條件和能力絕對存在很大差異。
雖說最好的情況是客戶根據自己的需要去選擇相應價位的司儀,但是由於客戶對司儀工作性質和內容還沒有完全瞭解,絕對存在錯誤的選擇或者說不合適的選擇。所以只有當市場需求清晰的時候,司儀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才能有相對統一的標準。
條件與能力
1、動態策劃能力———類似於編劇策劃的角色,幫助新人策劃一場屬於自己的動態婚禮。
2、導演執行能力———根據策劃內容,將每一個細節事先彩排預演,排除意外,確保婚禮儀式流暢完整。
3、帶團隊能力,婚禮現場那麼多事情需要執行處理,必須有2-3人完全服從管理,專業有效的推進落實,因此司儀需要擁有一個幾人團隊,包括一名音效師負責婚禮音樂的把控,1-2名督導師兼具著執行導演,場務和禮儀等細枝末節的工作,整個團隊的上限取決於司儀自身的專業和帶隊能力。
4、主持能力———大眾普遍認為司儀應該擁有、必須擁有的一種能力。包括國普標準,音色和語感優美,服裝穿著得體,流程環節串聯推進能力,突發事件處理能力,控場能力,形象不追求彭于晏級別的,至少得過得去等等。因大眾賓客和司儀接觸只在正式主持的那幾個小時裡,而司儀對婚禮前期準備工作的付出知之甚少,因此上面3種能力大眾賓客無法直觀體會,也很少被納入他們對司儀的評價體系當中,誠然新人們能感受到司儀在整個婚禮過程中的工作內容,但是兩位新人和幾百號賓客存在體量上的巨大差別。“司儀不就是在舞臺上講講話嘛”這樣的論調依然存在。
大眾賓客目前還沒有正真瞭解到一名司儀在婚禮籌備過程中的作用。
5、審美能力,
聽覺審美關乎儀式背景音樂選擇
視覺審美關乎燈光配色和大屏素材運用,
情感審美:語言、表情和肢體動作是否能讓賓客感到舒服,高階。簡單說就是情商。
回覆列表
婚禮司儀應該具備普通話標準,熱愛這個職業,著裝整潔,服務意識強,能吃苦,要有團隊意識,儘量滿足新人的合理要求,講信譽,要敬業,時刻有學習意識,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水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