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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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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永遠活在我的昨天
我公婆錢沒給過我一分,孩子沒帶過一天,會做生孩子坐月子沒帶過一天,也就是錢沒出過,力沒出過,我困難的時候帶著孩子上班她都沒幫一天!結果逢年過節我都給她錢,她現在癌症了,祝願生活的錢都是我家出!她四個兒女,我需要她的時候她給她女兒看兩個孩子,就這她還組團罵我呢!沒辦法,還得養她管她,沒人會想她做了什麼,在外人眼裡你不養就是不孝!所以,只要做到人在做,天在看,無愧於心吧!
這個問句不完整,有語病,從字面上來看不知所云。雖然我們強大的語言糾錯能力大致能理解,這是以一個婦女的口氣發文,我和一位男性結婚,沒有收取男方家的彩禮,那麼我是不是沒有贍養男方父母的義務?
先說彩禮,彩禮是傳統社會的一種習俗,是有結婚意向的兩個家庭,男方家庭贈予女方家庭一些財物,作為締結婚姻的條件,相應印度等地實行“嫁妝”,女方需要給男方錢。不管是誰給誰錢,本質上都是一種補償。收彩禮是對“我們家少了一個幹活的”的補償,收嫁妝是對“我們家多了一個吃飯的”的補償。在這些實踐中,結婚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交易,父母起著重要作用。而在有著現代觀念的人群中,結婚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原生家庭的影響被弱化,雖然有時候也會有彩禮嫁妝等形式,但這更接近親友之間禮尚往來的紅包。
而贍養,是指子女或者接受過其他人撫養的人對父母或撫養自己的人具有的法律義務。是建立在贍養人和被贍養人歷史關係的基礎上的。一位婦女,不管你收了多少彩禮,不是公婆的親生子女也不是擬製血親,也沒有被公婆撫養的話,對他們是沒有贍養義務的。所以,不僅不收彩禮沒有贍養義務,收了也沒有,這兩者高度不相關。就跟火星上颳了一場風和周杰倫在節目裡會不會轉身一樣不相關。
不過,贍養父母是一種經濟義務,你雖然沒有贍養你公婆的義務,但是你的丈夫有,因為你和你的丈夫處於同一個經濟單位,他履行他的贍養義務就會動用你們共同的經濟儲備。而這一點,因為你自己也有父母,也需要贍養,由此可以得到大致的平衡。
如果你想阻止自己的丈夫履行他的義務,放心,你是沒有這個能力的,除非他也不想養自己的父母,把責任推到你身上。即使如此,也不是你成功地不贍養公婆,而只能說你是個背鍋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