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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多才阿布

    這要看什麼樣的朋友,如果是志向相投,人品也很好,當然沒問題,如果是狐朋狗友那就不必了,最好不要和親戚合夥,越親越不好。

  • 2 # 薪動不如行動

    什麼是合夥人?

    指既有創業的能力,又有創業的心態,最重要的是未來3-5年能全職投入預期的人,才能稱得上是企業的合夥人。

    這裡的要點是,合夥人是那些能夠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裡把他們的全職期望投入公司的人,因為一家初創公司的價值只有在公司的所有合夥人長期合作之後才能實現。

    因此,對於中途退出的聯合創始人來說,他們不應該在退出公司後繼續成為合夥人,享受公司發展的預期價值。

    什麼人不適合成為公司的合夥人?

    俗話說請神容易送神難,選擇合夥人也應該慎重按照合夥人的標準去發放股權。

    1.資源承諾者:

    在創業的早期階段,許多企業家可能需要使用大量資源來啟動公司的發展。此時,最簡單的方法是向早期資源承諾持有人承諾過多的股權,並將資源承諾持有人轉變為公司合夥人。

    創業公司的價值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實現,因此對於只是承諾投入資源,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人,建議優先考慮專案提成,談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權繫結。

    2. 兼職人員

    對於有技術但沒有全職參與創業的兼職人員,最好根據公司外部顧問的標準發行少量股權。如果一個人不在公司全職工作,他就不能被視為創始人。任何在公司工作同時做其他全職工作的人只能拿到薪水,但不要給股份。

    如果這位“創始人”一直在別的公司全職工作,直到創業公司獲得風險資本,然後辭職全職過來公司工作,他(他們)並不比第一批員工好多少,畢竟,他們不會像其他創始人一樣承擔同樣的風險。

    3.投資人

    創業投資的邏輯是:

    投資人投入大量資金,持有少量股票,用真金白銀購買公司股權;

    風險合作伙伴投入少量資金,持有大量股份,透過長期全職服務公司獲得股權。

    簡言之,

    投資人只出錢,不出力。

    創始人既出錢(少量錢),又出力。

    因此,投資者應該以高於合夥人的價格購買股權,而不應該根據合夥人的標準以較低的價格購買股權。

    這種狀況最容易出現在創業初期,創業者和投資人根據出資比例分配股權,投資人不全職參與創業或只投入部分資源,但卻佔據團隊過多股權。

    總結

    創業初期選擇朋友當合夥人是否合適,關鍵在於兩點:

    你朋友是否會在未來一段長時間內全職陪伴你創業;

    你和你朋友在創業初期時股權的分配。

  • 3 # 大鵬創業路

    建議不要和朋友一起創業,有些事情大家都熟了不好意思說,就給以後留了麻煩,到最後也許朋友也沒得做了,實力允許的話建議自己創業,找員工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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