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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命重於泰山326

    我就沒有領證,現在屬於試婚階段,如果雙方感到各方面合不來。說走就走,沒有後遺證。如果領了證再分手,可能要法院見了。所以二婚老在一起真的很難。絕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美好。因為涉及面廣。雙方兒女,幫不幫他們帶孩子。

  • 2 # 哈12345678哈哈

    關鍵是你是不是把國家、把法律放在眼裡。如果你不把國家的法律放眼裡,不要說老年人再婚,就是你下輩子十婚,也是你的自由。

  • 3 # 曹悅紅

    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其實挺複雜。簡單的是事情本身,複雜的是人心。如果雙方都是明理聰慧豁達大度的人,領不領證都不是事了。

    按常理或法律程式,既然是再婚,當然要領證。否則往難聽的說叫非法同居,往好聽的說是相好了搭夥過日子。

    領證前雙方必須考慮幾個重要的問題,1、雙方名下的財產與債務,最好有個明確並書面協議;2、婚後生活中所有開支的經濟來源、如何支配?3、雙方各自父母兒女等至親間往來,主要指經濟財物等要及時言明,坦誠釐清;4、倆人百年之後及善後,包括法定的各自遺產等等諸事宜之處置。以上四點當然主要針對雙方或一方非“明理聰慧豁達大度”之人而考量。婚前公證,雖可能傷感情,但總比日後開吵省心吧?所謂先小人後君子,先不雅後無憂矣。

    依本豬拙見,扯證就不用了,搭夥好好過日子就成?感情深淺與證無關!當然,弱勢一方,想憑證獲取某種合法合理的保障,那必須的堅決的領證!?!

  • 4 # 穗言碎語

    不領證吧,領證意味著財產再分配,雙方的子女都會產生財產上焦慮,從而影響兩個人的生活質量。

    年紀大了,花在衣食住行生活上的費用並不多,醫療保健的費用支出相對大一點,如果去掉財產上的焦慮,獲得幸福的可能性會大一點。

    社會現實如此,無奈之舉。如果想補償經濟能力相對弱的一方,直接現金支付方式即可。

    其實,情意永遠比金錢更重要,人人都懂的道理,執行起來就太難了。

  • 5 # 紅與黑的美好時光再現

    我覺得老年人再婚還是領結婚證好。有一老幹部,妻子去世後,經人介紹後再婚,在位時,幫再婚妻子子女,安排了工作,退休幾年後,患了老年痴呆,再婚妻子就離開了,有關部門找他後妻做工作,他後妻說沒領結婚證,沒有義務照顧他,後來有一回碰到他在縣城垃圾桶裡找菸頭吃,看起來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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