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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眾甫起自然

    夫妻店,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有沒有風險,說難聽點就是會不會離婚,我記得好像是土豆公司,在上市那段時間夫妻倆離婚了,結果本來打算上市,結果卻被人家給收購了,夫妻店開辦之初就要劃清界線,擬訂好合同,不少公司創立選擇時間股份制,你呆的時間越長股份越多,或者你付出的越多佔股越多,總之做企業不要牽扯親情,錢這個東西,容易壞感情

  • 2 # 馬雲洲220

    夫妻店在發展初期是很有優勢的,所謂夫妻同心,其利斷金。首先配偶一般都是自己最信任的人,省卻了合夥人互相猜忌浪費的時間;第二,夫妻之間財產共有,避免了“親兄弟明算帳”發生的衝突;第三,男女搭配,性格互補,男性注重大局,女性注重細節。

    正因為夫妻店發展初期夫妻雙方都花了很大的心血,所以股權分配一般都是對半分,這是最差的股權分配比例。失敗的事例有真功夫,成功的事例有丸美,感興趣的話可以去查下,不展開了。

    這就帶來了很多問題。首先公司有兩個核心,決策面臨困難,客戶也不知道該和誰談判,公司員工也不知道該聽誰指揮;第二,轉變角色困難,容易把公司矛盾帶回家裡,造成婚姻結束或不幸福。第三,兩邊家族搶奪利益攪和進來,內部鬥爭影響公司運營。

    所以結論是,企業中後期經營要脫離夫妻店模式,引入外部投資調整股權結構不再對等,一方最好能放棄權力迴歸家庭,這樣才能使家庭合睦,企業興盛。

  • 3 # 用勤奮打敗貧窮

    首先夫妻共同出資成立公司,站在夫妻共同財產的角度上分析,公司為共同財產,這種共同是指共同共有、不分份額的所有(當然結婚時約定採用個別財產製的除外)。所以,無論內部如何設計,都不會改變這個公司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所以只有離婚時才會出現財產分割的情形。

    站在公司經營的角度上,一般來講不宜選擇五五分,因為可能可能導致股東之間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形,但是夫妻之間也難免會有吵架鬧矛盾的時候,所以為了公司正常經營,在關鍵時刻做出重要決定,所以儘量有一個人佔到67%以上,絕對控制,這樣說話管用。

    到底讓誰持有公司股權的大頭呢,這樣看誰對公司的貢獻大,或者是公司更依靠誰,兩個人商量著來唄。

  • 4 # 巴洛熊

    既然是夫妻就沒有什麼設計可言,因為婚後財產都是雙方共有的,不管到底是誰賺的錢法律層面上依然是雙方共有財產,這種設定非常人性和公平。即便是夫妻雙方某一個在外賺錢另一方照顧家裡,即便是負責照顧家裡的一方僱傭保姆或者壓根不用管孩子和家庭,這種權益依然是有效的。為什麼這麼界定呢?因為婚姻就是一種合同,一種將自己一生託付給他人的合同,雙方都是一樣的,將自己的一生託付於這種契約。這麼重要的契約一方若不遵守或者破壞,那就是世間最大的背叛。我不能想象這種人還有什麼可以值得信任!所以在沒有離婚的前提下任何的糾結都是一種最嚴重的背叛!絕對的不可原諒!

  • 5 # 創道硬科技

    都兩口子了,怎麼設計,一旦離婚,將來都需要財產分割的……

    股權分配涉及兩個層面:一個是權利,一個是義務。

    權利方面,你們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將來涉及到權利劃分,不僅僅體現在誰持有多少股權上。

    義務方面,股東以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反正都是你們兩口子的錢,誰出資多誰出資少,都是你們自家的事情。

    在夫妻店中,比較常見的是,誰主抓公司業務誰的股份可以稍多一點,另外一個可以考慮弄個董事長之類的虛職。

    噹噹網的李國慶不是離職了麼,被老婆俞渝給開除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到底是猴子變的還是女媧造的,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