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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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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熊明俊
對於內容創業者來說,內容變現是重中之重。目前的線上內容行業中,主要有兩種變現模式。一種是直接變現,透過使用者對內容的直接購買或者廣告商對內容的贊助而獲利。另一種是間接內容變現。
Wake擁有國內最優質的瑜珈教學內容,在Wake app內,透過使用者付費購買課程實現直接盈利。間接變現中,Wake透過和千聊、愛奇藝等平臺的獨家合作實現內容變現,另外,社群經濟也是Wake間接變現的一個途徑。
但無論哪種變現形式,擁有持續的高質量內容是基礎,而如何建立更強大的價值鏈才是更強大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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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徐申
我的理解,現在主流的內容行業變現方式,無外乎四種:
第一,廣告,商業路徑最直接的方式,也是目前最普遍的變現方式。以內容聚集流量,然後把流量賣給有傳播需求的廣告主,模式清晰,變現容易且非常輕。而且廣告內容也是內容、和主業所需要的能力是有延續性的。
第二個問題是,大多數廣告是反人性的,或者說消耗粉絲的。沒有人是天然愛看、想看廣告的。那麼如何不反人性、不消耗粉絲,甚至以粉絲愛看的方式,傳播廣告內容,是每一個以廣告為收入模式的從業者,都要考慮的問題。報姐的內容,我們也在進行相應的嘗試和轉變,目前純粹的硬廣,從最早的幾乎100%,減少到目前大約只佔50%左右,其他的更多的是不消耗粉絲的品牌互動、有趣的廣告展現、線上線下的聯動,效果也比傳統的形式更好。
第二,電商,電商的商業路徑也比較清晰,和廣告不同的是,電商把流量導給了自己的商品。與廣告相比,電商的想象空間更大,天花板更高,電商本身也可能獨立發展成為大的業務。
電商的問題是:一個,電商除了需要廣泛的影響力,也需要和粉絲的黏性。同樣的流量,帶貨能力可能有數量級數的差異。另一個問題,電商需要極強的綜合運營能力,產品設計、供應鏈、運營和客服,每一項都不輕鬆,而且和多數內容從業者本身的能力,並不完全匹配。
第三,知識付費,知識付費可以說是隨著內容行業的發展和使用者的進步,而出現的新行業(從羅輯思維到得到APP,算是行業標誌性的起點)。在商業邏輯上,知識付費可以算是電商的一種,只是售賣的是虛擬的產品,且產品就是內容本身。
能否做知識付費,除了對內容的把握能力、對粉絲的“帶貨”能力,更重要的,我覺得其實是找到一個剛需的產品分類,且知識的提供方在這個產品分類,能做到足夠專業。去看得到、喜馬拉雅、十點讀書等知識付費提供商上賣的最好的產品,都不例外。
第四,流量轉移,內容創作者的重要價值,是擁有粉絲和流量。那麼,除了廣告、電商、知識付費,流量也可以轉移給其他的專案。無論是開線下店鋪(比如報姐的英式主題餐廳綠裡披薩)、創業做了APP(比如安妮的快看漫畫)、提供專業服務(比如36Kr的創業服務),總之,與自己粉絲和受眾高度相關的消費需求,都可能是流量轉移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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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熊明俊
對於內容創業者來說,內容變現是重中之重。目前的線上內容行業中,主要有兩種變現模式。一種是直接變現,透過使用者對內容的直接購買或者廣告商對內容的贊助而獲利。另一種是間接內容變現。
Wake擁有國內最優質的瑜珈教學內容,在Wake app內,透過使用者付費購買課程實現直接盈利。間接變現中,Wake透過和千聊、愛奇藝等平臺的獨家合作實現內容變現,另外,社群經濟也是Wake間接變現的一個途徑。
但無論哪種變現形式,擁有持續的高質量內容是基礎,而如何建立更強大的價值鏈才是更強大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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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現在主流的內容行業變現方式,無外乎四種:
第一,廣告,商業路徑最直接的方式,也是目前最普遍的變現方式。以內容聚集流量,然後把流量賣給有傳播需求的廣告主,模式清晰,變現容易且非常輕。而且廣告內容也是內容、和主業所需要的能力是有延續性的。
第二個問題是,大多數廣告是反人性的,或者說消耗粉絲的。沒有人是天然愛看、想看廣告的。那麼如何不反人性、不消耗粉絲,甚至以粉絲愛看的方式,傳播廣告內容,是每一個以廣告為收入模式的從業者,都要考慮的問題。報姐的內容,我們也在進行相應的嘗試和轉變,目前純粹的硬廣,從最早的幾乎100%,減少到目前大約只佔50%左右,其他的更多的是不消耗粉絲的品牌互動、有趣的廣告展現、線上線下的聯動,效果也比傳統的形式更好。
第二,電商,電商的商業路徑也比較清晰,和廣告不同的是,電商把流量導給了自己的商品。與廣告相比,電商的想象空間更大,天花板更高,電商本身也可能獨立發展成為大的業務。
電商的問題是:一個,電商除了需要廣泛的影響力,也需要和粉絲的黏性。同樣的流量,帶貨能力可能有數量級數的差異。另一個問題,電商需要極強的綜合運營能力,產品設計、供應鏈、運營和客服,每一項都不輕鬆,而且和多數內容從業者本身的能力,並不完全匹配。
第三,知識付費,知識付費可以說是隨著內容行業的發展和使用者的進步,而出現的新行業(從羅輯思維到得到APP,算是行業標誌性的起點)。在商業邏輯上,知識付費可以算是電商的一種,只是售賣的是虛擬的產品,且產品就是內容本身。
能否做知識付費,除了對內容的把握能力、對粉絲的“帶貨”能力,更重要的,我覺得其實是找到一個剛需的產品分類,且知識的提供方在這個產品分類,能做到足夠專業。去看得到、喜馬拉雅、十點讀書等知識付費提供商上賣的最好的產品,都不例外。
第四,流量轉移,內容創作者的重要價值,是擁有粉絲和流量。那麼,除了廣告、電商、知識付費,流量也可以轉移給其他的專案。無論是開線下店鋪(比如報姐的英式主題餐廳綠裡披薩)、創業做了APP(比如安妮的快看漫畫)、提供專業服務(比如36Kr的創業服務),總之,與自己粉絲和受眾高度相關的消費需求,都可能是流量轉移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