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教師努力了一輩子,沒有評上高階職稱,給教齡達到30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可以嗎?
我認為這樣依據教齡而非依據業績直接晉級高階職稱的做法不可取。當然特殊情況的除外,比如讓一直在鄉村學校任教滿30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甚至正高階職稱。
如果讓教齡達到30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至少有如下幾個弊端。
一、降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性。
教師是專業技術人員,享有依據有關規定參與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的權利。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成就的等級稱號,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徵著一定的身份,代表著一定的社會地位。
在實際操作和現實生活中,職稱評定是需要審報人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提交相應證明專業能力的申報材料,比如任職年限、班主任工作年限、工作業績、課題研究、論文發表、指導教師、講座、優秀課、輔導學生競賽、榮譽稱號等材料。若申報高階職稱,這些材料的級別也相應提升。如果滿30年就直接晉級副高階,必然會降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性標準,職稱的導向作用、評價作用、激勵作用也會相應降低。
二、容易造成新一輪的職稱大鍋飯現象,不利於鼓勵先進。
對於絕大多數教師來說,職稱晉升特別是高階職稱晉升確實存在一定難度。按照現有評審條件和評審機制,有許多人到退休也晉升不了高階職稱。這一方面與教師專業技術水平有待繼續提高之處外,更重要的是評審條件過於苛刻,名額數量少且分配不盡合理而造成的。
職稱評定確實存在不合理之處,如果讓滿三十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難道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嗎?不見得,只會造成新一輪的大鍋飯現象,不利於鼓勵先進。奮鬥也不一定晉級,為什麼要奮鬥呢?這樣會讓絕大多數教師“熬日子、混資歷”,年齡到了自然晉升,何必冒巨大風險去拼搏、努力呢?這肯定會成為絕大多數教師的實際行動。
設定專業技術職稱等級,本來是要調動廣大教師的專業上進心,提高教師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地位。如果只是按年齡論資排輩,必然傷害積極進取、努力上進的優秀教師的利益。
任何改革,包括職稱改革都會激勵一部分人上進,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如果改革的結果是大家都不努力上進了,這樣的改革一定不會被大多數人認可。畢竟,有許多教師是不願意被照顧,而願意憑藉自己的真才實學,憑藉自己的專業水平和能力,透過正常評審程式晉級副高階甚至正高階職稱。
總之,對於那些長期在特殊地區(高海拔地區)和鄉村地區工作的教師,我主張職稱評定應該對這一部分人傾斜,允許連續工作若干年自動晉升副高階甚至正高階職稱。對於在條件較好地區工作的教師,教齡達到30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本人是持反對態度的。因為這樣做恰好是在降低教師這一職業的專業技術水平,降低教師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地位。
很多教師努力了一輩子,沒有評上高階職稱,給教齡達到30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可以嗎?
我認為這樣依據教齡而非依據業績直接晉級高階職稱的做法不可取。當然特殊情況的除外,比如讓一直在鄉村學校任教滿30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甚至正高階職稱。
如果讓教齡達到30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至少有如下幾個弊端。
一、降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性。
教師是專業技術人員,享有依據有關規定參與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的權利。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成就的等級稱號,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徵著一定的身份,代表著一定的社會地位。
在實際操作和現實生活中,職稱評定是需要審報人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提交相應證明專業能力的申報材料,比如任職年限、班主任工作年限、工作業績、課題研究、論文發表、指導教師、講座、優秀課、輔導學生競賽、榮譽稱號等材料。若申報高階職稱,這些材料的級別也相應提升。如果滿30年就直接晉級副高階,必然會降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性標準,職稱的導向作用、評價作用、激勵作用也會相應降低。
二、容易造成新一輪的職稱大鍋飯現象,不利於鼓勵先進。
對於絕大多數教師來說,職稱晉升特別是高階職稱晉升確實存在一定難度。按照現有評審條件和評審機制,有許多人到退休也晉升不了高階職稱。這一方面與教師專業技術水平有待繼續提高之處外,更重要的是評審條件過於苛刻,名額數量少且分配不盡合理而造成的。
職稱評定確實存在不合理之處,如果讓滿三十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難道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嗎?不見得,只會造成新一輪的大鍋飯現象,不利於鼓勵先進。奮鬥也不一定晉級,為什麼要奮鬥呢?這樣會讓絕大多數教師“熬日子、混資歷”,年齡到了自然晉升,何必冒巨大風險去拼搏、努力呢?這肯定會成為絕大多數教師的實際行動。
設定專業技術職稱等級,本來是要調動廣大教師的專業上進心,提高教師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地位。如果只是按年齡論資排輩,必然傷害積極進取、努力上進的優秀教師的利益。
任何改革,包括職稱改革都會激勵一部分人上進,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如果改革的結果是大家都不努力上進了,這樣的改革一定不會被大多數人認可。畢竟,有許多教師是不願意被照顧,而願意憑藉自己的真才實學,憑藉自己的專業水平和能力,透過正常評審程式晉級副高階甚至正高階職稱。
總之,對於那些長期在特殊地區(高海拔地區)和鄉村地區工作的教師,我主張職稱評定應該對這一部分人傾斜,允許連續工作若干年自動晉升副高階甚至正高階職稱。對於在條件較好地區工作的教師,教齡達到30年的教師直接晉級副高階職稱,本人是持反對態度的。因為這樣做恰好是在降低教師這一職業的專業技術水平,降低教師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