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符合《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是就可以依法收費。 《公路法》: 第五十九條 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等級和規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車輛通行費: (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集資建成的公路; (二)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前項收費公路收費權的公路; (三)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建成的公路。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第九條 建設收費公路,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發展規劃,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收費公路的技術等級和規模。 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有償集資建設的公路(以下簡稱政府還貸公路),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受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的公路(以下簡稱經營性公路),經依法批准後,方可收取車輛通行費。 第十四條 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標準審查批准: (一)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 (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第十八條 建設收費公路,應當符合下列技術等級和規模: (一)高速公路連續里程30公里以上。但是,城市市區至本地機場的高速公路除外。 (二)一級公路連續里程50公里以上。
當符合《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是就可以依法收費。 《公路法》: 第五十九條 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等級和規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車輛通行費: (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集資建成的公路; (二)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前項收費公路收費權的公路; (三)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建成的公路。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第九條 建設收費公路,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發展規劃,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收費公路的技術等級和規模。 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有償集資建設的公路(以下簡稱政府還貸公路),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受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的公路(以下簡稱經營性公路),經依法批准後,方可收取車輛通行費。 第十四條 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標準審查批准: (一)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 (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第十八條 建設收費公路,應當符合下列技術等級和規模: (一)高速公路連續里程30公里以上。但是,城市市區至本地機場的高速公路除外。 (二)一級公路連續里程50公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