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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脫產的新生代農民

    16歲也好,不滿16歲也好,拉幫結派打群架,不管傷沒傷人,還是輕微傷,其性質就是擾亂公共秩序,定他個尋釁滋事罪並不為過。家長同志們,請不要用年齡來縱容自己孩子的不良習慣,管好自己的孩子,他們不犯法就決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 2 # 楊長海35498452

    犯罪不在年小,他參加了打架鬥毆,而且是打群架,已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在法律處罰過程中,按實際情況考慮但沒滿18週歲,可能按照少年管教去處理。但是現在的孩子,早熟,法律應該降低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比如14歲或者16歲以上,就應該負刑事責任。

    對於這樣的孩子,趁早讓公檢法去嚴格管教一下,並不是壞事!如果家長採取其它辦法使孩子逃避了懲罰,反而是害了孩子,等將來招惹更大麻煩的時候,家長處理不了了,就乾瞪眼了!

  • 3 # 用真愛給它們一片藍天

    國家法律判他肯定有事實依據。

    我講個真實事例:

    七、八年前,在我當地有一弟兄倆,大的可能十八歲,老二十六歲,有一天午夜兩點多與鄉下一青年在大馬路上起了衝突,由於群歐,把那青年拿刀子捅死了……。

    家中傾家蕩產花了一百多萬為死者家屬賠償,才保得兩弟兄性命。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到現在還未出獄,

    聽人說,此兩兄弟並不是直接殺人者!

    悲劇就在一瞬間,闖禍就在一瞬間,家庭衰盛就在一瞬間。

    真心希望每位家長,在百忙之中,能夠擠出一點時間,對其孩子進行一些法制教肓,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參與任何打架鬥歐,不要參與任何違法事件,讓孩子從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中國公民!

    愛惜生命!(包括動物)尊重生命!首先從大人的意識開始!

  • 4 # 一不平2018

    己年滿十六歲了,應該懂得分得開什麼是好事,什麼是壞事,這是最起碼的要求,被人叫去打架,你就去打架,也要參與,這是完全錯誤的,就孩子沒有認識事情的嚴重性,家長應該立即制止,不應失去準則。不管怎樣,聚群打架鬥歐實質上就是尋釁滋事,無論是輕傷或重傷,不是你孩子打的,孩子都逃不了干係,都是同性質,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讓他吃一塹,長一智是非常有必要的,對孩子來說,接受教訓更為重要。如果家長忽略了這一點,會造成不可想的象後果,到時候,悔之晚矣!

  • 5 # 幸福快樂淑麗

    謝謝讓我回問題,法律的事,我也不太清楚,打架的事在場的人也都算是當事人吧,及然有受傷的人也就不好說了,有沒有罪,另提別論,看誰輕誰重,最好不要打,如果沒有打可能也就沒有事非,現在事以經出來了,事事非非,我不太明白,不好意思了,請原諒對不起,

  • 6 # 風波水文

    合理……他站在哪裡,就形成了對別人的“威脅”因為被打者並不知道他是否有“敵意”……犯罪分兩部分……一是行為犯罪……比如你去搶劫,即使沒搶到,但依舊是“搶劫罪”……二是,結果犯罪……比如誤殺……也是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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