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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奎爾凱斯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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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峰理論評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1.借種植、養殖、專案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一種常見的違法犯罪行為
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專案、虛假宣傳造勢、利用親情誘騙。
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
種植業養殖業專案、變相發行股票債券、認領股份入股分紅、發行會員卡會員證、商品銷售返租回購、民間會社地下錢莊、虛擬電子商品電子商鋪、物業地產等份分割、傳銷祕密串聯、網際網路投資基金、電子黃金投資等等。
非法集資是常見的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在《刑法》中涉及的犯罪罪名是: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據《刑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該罪是目前中國發案最多的一種非法集資類犯罪。
2、集資詐騙罪。依據《刑法》,集資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並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和情節的行為。
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
1、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籌集資金。
2、未經批准吸收社會資金,未經批准公開非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出資人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的投資回報。
3、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
4、非法集資有很強的欺騙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騙取群眾資金後往往大肆揮霍,迅速轉移使受害人損失慘重,極易引發群體事件,甚至危害社會穩定。
非法集資主要表現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集資詐騙上面已經談過,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則是變相吸收了社會公眾的存款行為,這兩點是有區別的。至於何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目前並無相應的司法解釋。所以企業或者企業家在投資專案前,一定要考慮好企業的法律刑事風險。
從2019年的相關資料可以看出,中國的民營企業給國民經濟的貢獻“56789”是:
(1)稅收貢獻超50%。
(2)民間投資佔比超60%。
(3)民營企業發明專利佔比超75%。
(4)民營企業就業存量佔比近80%。
(5)民營企業數量佔比超95%。
民營企業想得到發展就必須有資金的支撐。這時企業家要慎重考慮,你從朋友那裡、家人那裡、親人那裡、同學那裡、熟人那裡等借到的資金,不一定就是合法合規的,一旦超過一定的數額或在某種情勢之下,極有可能會形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造成企業或企業家犯罪。一旦犯罪,一切將不復存在,一切歸零,而且,還會是負數。所以企業家在考慮投資專案時,首先要考慮到企業的刑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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