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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上草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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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鹹小魚的心情日記
首先這個問題在我這裡好像就比較難成立,因為在我的朋友圈,尤其是好朋友我們是性格很很相投的,也就是說人以群分吧,我們既然能夠成為閨蜜那我們的三觀肯定是很合的,對人對事的看法都會比較一致,在我看來我的偶像雖然離過婚,但是不代表結束了一段感情之後,她就沒有再開始一段感情的權利,所以自然不會有不守婦道的說法,再者說了,我喜歡我的偶像可能只是因為她在某些領域很突出,我很佩服崇拜他,至於他的私生活方面,我無權干涉也不會發表意見妄加評論,這就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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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本英俊
鑑於有網友說沒有看明白題目,我在此理一理這個思路哈:
總的意思是描述,題主有一個閨蜜,這個閨蜜呢,抱怨說題主所喜歡的女明星偶像XXX,因為曾有過婚姻史,而離婚之後再去和另外人交往,題主的閨蜜覺得這XXX有點不守婦道的意思,而題主因為這個事情生氣了,在問是否要原諒這個閨蜜所冒犯自己心目中的偶像,要不要原諒她。
是這個意思麼?其實我捋起來也拗口。
大部分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偶像,喜歡的層度因人而異,這無可厚非。
但個人覺得,你沒有權力去幹擾別人對一件事情或一個人的看法。
千人千面,每個人待人待物都不同,你可以喜歡XX,但不代表你身邊的人也要和你一樣喜歡XX,你不喜歡XX,也不能逼迫別人不喜歡XX。
可能你會覺得閨蜜就應該和你站同一起跑線上。
不。
正因為是你閨蜜,你更應該尊重閨蜜的選擇,而不是把自己的意願或想法強加給閨蜜,讓別人觀點發生轉變。
總的來說,你自己所喜歡的偶像,可以欣賞其優點,也要包容缺點,就像對待你的朋友或閨蜜一樣,放大別人的長處,告誡其短處進行改善。只有互相尊重,互相鼓勵,才能將關係維持得更久更遠,僅僅因為觀點的不同就去生氣,往往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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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爽在我心
我覺得這個問題不存在什麼原不原諒的問題,如果是我的偶像離婚了,再接受別人,,我覺得這個是很正常的事情,離婚就證明我的偶像已經是自由身,她有再次戀愛結婚的權利,這也是法律賦予每一個公民的權利。更不會違反道德倫理,更不存在不守婦道的問題。
或許我聽到我閨蜜所說的,什麼都不會回覆她,那只是我的偶像,只是我喜歡她,因為這個世界上什麼樣的三觀的人,在什麼不瞭解的情況,總是會用自己所為道德觀來評價別人,有些人只是為了黑而黑,是非黑白已經不重要了,她的看法對我來說已經無關痛癢,所以我不在乎,更談不上原諒
因為本身這個因為離婚,再接受別人就是不守婦道這個觀點就讓人無語,不是同道中人,話不投機半句多,我原諒她,但是可能以後也不會再做閨蜜。
回覆列表
我這個人最討厭的是背後說人壞話的人。是我的好朋友,又是當面勸導我的,不管她說的有理沒理,首先她是為我好,所以我絕對不會生氣,也不會怪她。凡事都是各人有各人的觀點,好朋友之間更不必計較。否則,朋友之間的聊天又有什麼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