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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坑還是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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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壹號股權
1、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是一定正確的嗎?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古訓,這個也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利益,債權人的利益得不到維護,以後誰還敢提供貸款服務?但是面對那些高利貸、套路貸這句話就得改一改了,所以這也是法院對民間借貸作出相關規定的原因。
欠債還錢自然不錯,本金是要還的,還有一定的利息,而利息就是基準利率的4倍,目前是24%,在這個範圍內的利息債務人是要償還利息的。但是對於超過36%的利率,法院是不會支援債權人的。這個規定就是為了保護債務人和債權人雙方的利益,做出的平衡區間。
債務人也有自己的權益,一定要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2、套路貸是人體榨汁機套路貸會榨乾債務人身上的每一分錢,把人榨乾後才肯罷休,以低息、無抵押的信用卡、放款方便為幌子招攬潛在的客戶。
然後到實施階段的時候,往往是借款人實際拿到的資金是遠遠小於貸款的資金的,但是到時候是需要全額還款的,而你實際拿到的本金是沒有那麼多的,這個也是砍頭息的由來。這個時候簽訂的借貸協議是虛高的。
比如在本案中,借貸協議中是1萬元的貸款總額,但是借款人實際到手的是7000元,然後是需要在1個星期後償還全款,而扣除3000元的名義就是手續費/服務費的名義。但是實質上就是利息,實際借款的本金是7000元,而一個星期的利息就是3000元,如果需要展期一個星期,還需要3000元的手續費,換句話說,這個借貸模式中是借款7000元,一個星期後就要償還10000萬,利息是3000元,這個利息是有多高呢?
答案是:2228%
答案是:2228%
答案是:2228%
怎麼來的?利息=156000=3000*52(1年52個星期);
那麼利率就是:2228%=156000/7000
以上還只是按照你不違約的情況計算的,如果你再違約,產生的多餘3000元的費用,那麼你的利率也還會更高。在這種方式下,一個人是無法償還的,利息就把人給榨乾了。也正是這個原因,國家才打擊套路貸和高利貸。
3、作為個人一定要理性消費,遠離高利貸陷入套路貸往往是從小金額開始的,是從非理性的消費開始的,到後面越陷越大,最後被債務吞噬,家人也不堪其擾。
控制自己的消費慾望,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制定消費支出,量入為出,有多少錢就花多少錢。
借錢之前一定算好利息了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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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男子的行為不可取,應積極主動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現在國家從各方面打擊套路貸,最近掃黑除惡專項整治裡就有涉及,還希望廣大群眾,尤其是深陷套路貸的人們積極舉報,剷除這些擾亂社會秩序和金融秩序的蛀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