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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閱文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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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突泉淡淡若水
公是大家,私是小家。公是江海,私是溪流。無溪流無以成江海,無江海則溪流無所盼、無所依、無所歸,或於流淌中蒸發、枯竭……
公者,國家、集體是也;私者,個人所屬、所為也。公,以私的存在為前提、基礎;私,以公的存在為依託。二者唇齒相依,唇亡齒寒。故,不可因公廢私,也不可假公濟私、損公肥私。亦即,公權不可踐踏私權,私權亦不可侵犯公義、公利。
日常生活中,可以先己後公;
公益面前要先公後己。小義面前,可以維護私權;大義面前,必須捨棄私利。
集體之公,為私勤務;國家之公,謀民福祉、保民平安。
個人之私,佔取有度,公有需時,當予奉獻。
個人私權,不可覬覦公利;手握公權,不可以權謀私。
如此各安其位,互為依託,各勤其職,各盡其責,則國泰民安。
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人就像一面鏡子,社會如何待人,人就如何對待社會。
在這樣一個個人利益至上的年代,單位(廣義,涵蓋一切政治、經濟組織)、社會、民族、國家對於個人到底意味著什麼。國家和個人似乎只是單純的合作關係。而合作有時意味著利益的此消彼長。拿稅收舉例,國家收得多,個人就繳得多、存的少。於是,在一切可鑽空子的地方,就形成了個人想法鑽空子,國家使勁堵漏洞的局面。
但其實所有人都明白,有國才有家,國破家必亡。建立國家的目的,正是為了保護個人利益,如果沒有了國家,個人的利益也無處安放(比如二戰時的猶太人)。所以有公才有私,公是手段,私是目的。
客觀地講,建設一個物質、精神文明雙豐的國家,受益的歸根結底是人。也許有時人們看似無私的奉獻與付出,其實正是為了我們自己能生活在一個更加美好的社會的私心。
但社會需建立起正確的貢獻評價機制,不能讓奉獻的人吃虧、貪佔的人享受,否則就違背了事實的本質,這個社會就會被正直的人拋棄。
一個人不可能放棄人性中自私的一面,也不應當超出自己的貢獻去向社會索取或侵佔。
理想的絕對公正社會是不存在的,因而我們只能追求一個相對公正的社會,這個相對公正的標準是什麼,就是:
1、當提到身處的社會時,我們能感到公正的力量具有壓倒性優勢。
2、當外華人提到中國時,大部分外華人會說,這個國家在我所去過的國家中,算是非常公正的了。
我們希望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國家的主人,對她有著義務,也擁有權利,而不是僅僅聽命於我們並不完全認同的意識形態。
我所期望的是一個個人利益與民族利益共同發展的國家。我承認人與人、國與國的基本人格、國格是平等的,但我也堅信人與人、國與國間存在競爭、存在差異,在合理競爭的領域,我追求更為優秀的個人與國家,我們要建設一個比西方更加優秀的國家,使我們每個人可以自豪地同外華人打交道,並使我們變得比其他國家的人更受尊重與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