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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甄老九

    莫須有解釋為也許有、可能有完全是民間為了抹黑奸臣秦檜的曲解 岳飛的罪名是謀叛,因此秦檜受到韓世忠責問時回答了“莫須有”,莫須有即不需有。

    他死的最根本的原因是觸犯了統治者皇帝的地位和利益。在當時抗金形式日趨明朗的情況下,岳飛提出的迎還二帝的主張就顯得不合時宜。主戰派在暫時解除金兵威脅後就棄之如敝屣了。所謂“莫須有”罪名是指其擁兵干涉立嗣,不需要罪名就可處死。

    岳飛幼年喪父,由母親養育成人。傳說其母透過在他的背上刺“精忠報國”四個字,讓他銘記國仇家恨。曾經拜周侗為師學習武藝。

    1124年21歲從軍為宗澤部下,屢建戰功,嘗以八百岳家軍大破萬五金兵,聲名大噪。歷官御前忠武統軍、鄂州駐答諸軍都統制使、河陽等三鎮節度使。

    1126年靖康之變,金兵攻破開封,北宋覆亡。1134年(紹興四年) ,岳飛首次伐金,收復襄陽、信陽等六郡。1136年(紹興六年)再次北伐,佔伊陽、洛陽,後因孤軍作戰而被迫撤回鄂州。岳飛在這次北伐中壯志未酬,寫下《滿江紅》。

    1140年(紹興十年)春,金兀朮南侵,岳飛出兵大破金兵,收復鄭州、洛陽,兵臨朱仙鎮(今河南開封南20公里),直迫金國首府汴京。岳家軍士氣高昂,高喊“直搗黃龍”。主和派秦檜向宋高宗獻計,連發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飛。岳飛退兵前,長嘆:“十年之功,毀於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幹坤世界,無由再復!” 結果岳飛的北伐因為政治原因而失敗,岳飛父子因“莫須有”的罪名(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體莫須有(也許有)”),於紹興十一年(1142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被賜死。。

    至紹興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追封鄂王,諡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嶽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志傳記。

    被處死的原因

    岳飛父子被宋高宗處死的原因有多種說法:

    1. 宋高宗耽心如果岳飛取勝,可迎徽欽二帝回朝,宋高宗天子地位可能不保。但也有人認為宋高宗並不擔心此事。徽宗當時已死,而高宗和金國紹興議和時屢次強調要迎欽宗回宋。後來由於金國的反悔欽宗才未被釋放。欽宗本人在執政時就已心生退意,高宗並不懼怕失去權利。

    2. 為討好金人,以利和談。

    3. 秦檜是金國奸細。此說被大多數人認為是無稽之談。

    4. 岳飛由於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問題。高宗本人無後,而岳飛屢次上書建議高宗為社稷安定著想早日立嗣,犯了高宗的忌諱。岳飛用十二道金牌才被召回更顯得擁兵自重。所謂“莫須有”罪名是指其擁兵干涉立嗣,不需要罪名就可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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