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條件
1.身高:新錄:駕駛員身高應大於等於1.65M,其他海員應大於等於1.55M.
2.脊柱、四肢:五官端正,四肢無殘疾,雙下肢不等長不超過2CM,脊柱側變不超過4CM並無後凸畸形。
3.視力:採用標準對數視力表或國際標準視力表,按其崗位需要分別規定為:
3.1 船長、駕駛員及值班水手
新錄:雙眼裸視力均在5.0(1.0)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9(0.8)、另一眼達5.1(1.2)者為合格。
現職:雙眼裸視力均在4.9(0.8)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8(0.6)、另一眼達5.0(1.0)者為合格。
3.2 輪機長、輪機員及值班機工、報(話)務員和電機員
新錄:雙眼裸視力均在4.8(0.6)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6(0.4)、另一眼達4.9(0.8),或者雙眼裸視力均在4.6(0.4)或以上,但經矯正後(即戴眼鏡)雙眼視力均能達5.0(1.0)者為合格。
現職:雙眼裸視力均在4.6(0.4)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5(0.3),另一眼達4.7(0.5);或者雙眼裸視力均在4.5(0.3)或以上,但經矯正後(即戴眼鏡)雙眼視力均能達4.9(0.8)者為合格。
3.3 船舶甲板部或輪機部的其他船員及見習人員,可對應3.1或3.2中“現職”的標準檢驗合格
4.色覺:
船長、駕駛員及值班水手:辨色完全正常。
輪機長、輪機員、報(話)務員和電機員:無紅綠色盲。
5.視野:船長、駕駛員及值班水手:水平視野大於等於150°,垂直視野大於等於115°。
6.立體視覺:立體視覺銳度值小於60’’
7.聽力:
7.1 在不戴任何助聽器和無視覺輔助時,兩耳能分別聽清距離五十釐米的機械秒錶聲者為合格。
7.2 輪機長、輪機員及值班機工以純音聽力計測定,兩耳聽力在0.5、1.0、2.0KHZ頻段上損失均小於等於25dB,在3.0、4.0、6.0KHZ頻段上損失均小於等於30 dB者為合格。
8.血壓
新錄:不高於18.66/12.0KPa(140/90mmHg)不低於:12.0/8.0KPa(90/60mmHg)
現職:不高於21.3/12.6KPa(160/95mmHg)不低於:12.0/8.0KPa(90/60mmHg)
二.職業適應性
1.暗適應:小於等於50S
2.語言能力:口齒清楚,無口吃
三.職業禁忌:心血管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泌尿系統疾病、血液系統疾病、內分泌代謝系統疾病、神經精神系統疾病、惡性腫瘤、性病。
健康條件
1.身高:新錄:駕駛員身高應大於等於1.65M,其他海員應大於等於1.55M.
2.脊柱、四肢:五官端正,四肢無殘疾,雙下肢不等長不超過2CM,脊柱側變不超過4CM並無後凸畸形。
3.視力:採用標準對數視力表或國際標準視力表,按其崗位需要分別規定為:
3.1 船長、駕駛員及值班水手
新錄:雙眼裸視力均在5.0(1.0)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9(0.8)、另一眼達5.1(1.2)者為合格。
現職:雙眼裸視力均在4.9(0.8)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8(0.6)、另一眼達5.0(1.0)者為合格。
3.2 輪機長、輪機員及值班機工、報(話)務員和電機員
新錄:雙眼裸視力均在4.8(0.6)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6(0.4)、另一眼達4.9(0.8),或者雙眼裸視力均在4.6(0.4)或以上,但經矯正後(即戴眼鏡)雙眼視力均能達5.0(1.0)者為合格。
現職:雙眼裸視力均在4.6(0.4)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5(0.3),另一眼達4.7(0.5);或者雙眼裸視力均在4.5(0.3)或以上,但經矯正後(即戴眼鏡)雙眼視力均能達4.9(0.8)者為合格。
3.3 船舶甲板部或輪機部的其他船員及見習人員,可對應3.1或3.2中“現職”的標準檢驗合格
4.色覺:
船長、駕駛員及值班水手:辨色完全正常。
輪機長、輪機員、報(話)務員和電機員:無紅綠色盲。
5.視野:船長、駕駛員及值班水手:水平視野大於等於150°,垂直視野大於等於115°。
6.立體視覺:立體視覺銳度值小於60’’
7.聽力:
7.1 在不戴任何助聽器和無視覺輔助時,兩耳能分別聽清距離五十釐米的機械秒錶聲者為合格。
7.2 輪機長、輪機員及值班機工以純音聽力計測定,兩耳聽力在0.5、1.0、2.0KHZ頻段上損失均小於等於25dB,在3.0、4.0、6.0KHZ頻段上損失均小於等於30 dB者為合格。
8.血壓
新錄:不高於18.66/12.0KPa(140/90mmHg)不低於:12.0/8.0KPa(90/60mmHg)
現職:不高於21.3/12.6KPa(160/95mmHg)不低於:12.0/8.0KPa(90/60mmHg)
二.職業適應性
1.暗適應:小於等於50S
2.語言能力:口齒清楚,無口吃
三.職業禁忌:心血管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泌尿系統疾病、血液系統疾病、內分泌代謝系統疾病、神經精神系統疾病、惡性腫瘤、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