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可分為單純性肥胖和繼發性肥胖兩大類。所謂繼發性肥胖,是指由於其他健康問題所導致的肥胖,也就是說繼發性肥胖是有因可查的肥胖。繼發性肥胖佔肥胖的比例僅為1%。根據引起肥胖的原因,又可將繼發性肥胖分為:下丘腦性肥胖、垂體性肥胖、甲狀腺功能低下性肥胖、庫欣綜合徵導致的肥胖、性腺功能低下性肥胖等。分別因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腎上腺和性腺疾病而致。其中,成人以庫欣綜合徵和甲狀腺功能低下性肥胖為多見,兒童中以顱咽管瘤所致的下丘腦性肥胖為最多。單純性肥胖是指並非由於其他疾病或醫療的原因,僅僅是由於能量攝入超過能量消耗而引起的肥胖。它是獨立於繼發性肥胖之外的一種特殊疾病。當然,許多現在認為是單純性肥胖者實際上還是有某種疾病或者是功能紊亂的,只不過現在還缺乏診斷的手段或者診斷的依據而已。在所有肥胖者中,99%以上是單純性肥胖。這種肥胖的確切發病機制還不十分清楚,比較肯定的是:任何因素,只要能夠使能量攝入多於能量消耗,都有可能引起單純性肥胖。這些因素包括進食過多、體力活動過少、社會心理因素、遺傳因素、神經內分泌因素等等。引起單純性肥胖的病理改變主要是脂肪細胞的數量增多、體積增大,這種體積增大是細胞內脂肪堆積的結果。擴充套件資料判斷肥胖的標準嚴重的肥胖一眼就看得出來,但多數人需要進行身高、體重的測定和體質指數的計算。知道標準體重和理想體重範圍的確定方法後,衡量一個人是否肥胖就沒有困難了。具體方法如下:1、根據實際體重佔理想體重的百分比來衡量:實際體重/理想體重比值(%)=實際體重(公斤)÷理想體重(公斤)′100%。根據這個公式,若結果在90~110%之間,表明體重正常;若在110~120%之間,屬於超重;若大於120%,則可診斷為肥胖。反之,若在80~90%之間,屬於低重;若小於80%,則屬於消瘦。在確認肥胖後,仍可進一步進行分級:若在120~130%之間,為Ⅰ度肥胖(輕度肥胖);若在130~150%之間,為Ⅱ度肥胖(中度肥胖);若在150~200%之間,為Ⅲ度肥胖(重度肥胖);若大於200%,則屬於病態肥胖。2、根據體質指數來衡量:如前所述,體質指數(BMI)=體重(公斤)÷[身高(米)]2。根據此公式,若結果在20~25公斤/米2之間為正常;若在25~27公斤/米2之間為超重;若在27~30公斤/米2之間為Ⅰ度肥胖(輕度肥胖);若在30~40公斤/米2之間為Ⅱ度肥胖(中度肥胖);若大於40公斤/米2,則屬於Ⅲ度肥胖(重度肥胖)。上述兩種公式計算簡單、實用,因而得以在臨床廣泛應用。然而,有時僅靠體重一項指標來判定是否肥胖並不準確,例如一些運動員,因肌肉發達,其體重可能已達到上述肥胖標準,但一般並不將他們列入肥胖行列。為準確起見,有時需採用測定體脂來判定是否肥胖的方法。若男性體脂含量大於25%或女性大於30%,則可診斷為肥胖。
肥胖可分為單純性肥胖和繼發性肥胖兩大類。所謂繼發性肥胖,是指由於其他健康問題所導致的肥胖,也就是說繼發性肥胖是有因可查的肥胖。繼發性肥胖佔肥胖的比例僅為1%。根據引起肥胖的原因,又可將繼發性肥胖分為:下丘腦性肥胖、垂體性肥胖、甲狀腺功能低下性肥胖、庫欣綜合徵導致的肥胖、性腺功能低下性肥胖等。分別因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腎上腺和性腺疾病而致。其中,成人以庫欣綜合徵和甲狀腺功能低下性肥胖為多見,兒童中以顱咽管瘤所致的下丘腦性肥胖為最多。單純性肥胖是指並非由於其他疾病或醫療的原因,僅僅是由於能量攝入超過能量消耗而引起的肥胖。它是獨立於繼發性肥胖之外的一種特殊疾病。當然,許多現在認為是單純性肥胖者實際上還是有某種疾病或者是功能紊亂的,只不過現在還缺乏診斷的手段或者診斷的依據而已。在所有肥胖者中,99%以上是單純性肥胖。這種肥胖的確切發病機制還不十分清楚,比較肯定的是:任何因素,只要能夠使能量攝入多於能量消耗,都有可能引起單純性肥胖。這些因素包括進食過多、體力活動過少、社會心理因素、遺傳因素、神經內分泌因素等等。引起單純性肥胖的病理改變主要是脂肪細胞的數量增多、體積增大,這種體積增大是細胞內脂肪堆積的結果。擴充套件資料判斷肥胖的標準嚴重的肥胖一眼就看得出來,但多數人需要進行身高、體重的測定和體質指數的計算。知道標準體重和理想體重範圍的確定方法後,衡量一個人是否肥胖就沒有困難了。具體方法如下:1、根據實際體重佔理想體重的百分比來衡量:實際體重/理想體重比值(%)=實際體重(公斤)÷理想體重(公斤)′100%。根據這個公式,若結果在90~110%之間,表明體重正常;若在110~120%之間,屬於超重;若大於120%,則可診斷為肥胖。反之,若在80~90%之間,屬於低重;若小於80%,則屬於消瘦。在確認肥胖後,仍可進一步進行分級:若在120~130%之間,為Ⅰ度肥胖(輕度肥胖);若在130~150%之間,為Ⅱ度肥胖(中度肥胖);若在150~200%之間,為Ⅲ度肥胖(重度肥胖);若大於200%,則屬於病態肥胖。2、根據體質指數來衡量:如前所述,體質指數(BMI)=體重(公斤)÷[身高(米)]2。根據此公式,若結果在20~25公斤/米2之間為正常;若在25~27公斤/米2之間為超重;若在27~30公斤/米2之間為Ⅰ度肥胖(輕度肥胖);若在30~40公斤/米2之間為Ⅱ度肥胖(中度肥胖);若大於40公斤/米2,則屬於Ⅲ度肥胖(重度肥胖)。上述兩種公式計算簡單、實用,因而得以在臨床廣泛應用。然而,有時僅靠體重一項指標來判定是否肥胖並不準確,例如一些運動員,因肌肉發達,其體重可能已達到上述肥胖標準,但一般並不將他們列入肥胖行列。為準確起見,有時需採用測定體脂來判定是否肥胖的方法。若男性體脂含量大於25%或女性大於30%,則可診斷為肥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