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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056978397401

    我小時候愛心超級氾濫,經常頭腦一熱,就把自己的書啊,玩具啊送給別的小朋友。而且還是送,根本不是交換。也有過後來想想就後悔的時候,我爸就會說我,誰叫你送的時候那麼大方。而我媽會更細膩一點,說如果怕後悔,送人之前就要考慮好,送了人再要回來是很不好的行為,如果你自己實在後悔,那你就自己拉下臉去人家家要回來,但別想得到爸爸媽媽的幫忙。

    千萬別以為那時候我有多到玩不完的玩具哦!本老阿姨是80後,在一個小縣城出生長大,家裡沒礦父母都是普通工薪。80年代末90年代初那會兒小縣城居民的收入以及生活狀況大家基本都有個概念吧,那時候小孩能買一樣玩具都像過節一樣。雖然我的每一件玩具也不值什麼錢,但那個年代為孩子花5元、10元買玩具家長都要猶豫半天,不像現在,淘寶上給孩子一下幾百元幾千元的下單。但即使是這樣,我爸媽也從來沒因為我總頭腦發熱送人玩具這件事批評過我,從沒強調過那些玩具都是多少錢買的,說我浪費過。也從來沒說過我傻,就我送別人,別人從來不送我這類的話。

    不過,有一樣東西,我是絕對不可能送人。那是我外公年輕時在空軍服役,得到的一個金屬小飛機(米格戰鬥機)的模型。有小孩的手掌那麼大,沒有漆,就是銀色的金屬原色,非常精緻,討人喜歡。外公退伍後輾轉過中國很多個省市,這個小模型一直都帶在他身邊,甚至在我媽媽中學時候家裡失過一次火,幾乎燒掉了他們當時的全部家當,但這個小飛機模型卻沒被燒壞,從廢墟里又被找了出來。我外公和媽媽從我很小的時候就常常說起這個小飛機的故事,潛移默化,我也知道外公和媽媽都很喜歡它,它真的很重要。所以,即使再頭腦發熱,我也從沒想過把這個小飛機送給別人。當然,精確來說我也不完全擁有這個小飛機的所有權,我只是有使用權(玩兒的權利)。當然現在是有絕對的所有權了,使用權歸了我兒子。我也常常對兒子講它的故事,進行基本的洗腦。

    所以我的觀點是:小孩不理解如何用錢去衡量玩具的價值。前面有一位答主說的小孩是以“爽感”衡量,但大人是用錢恆量,因為單位不同,所以大人小孩對同一件玩具衡量出的價值就不同了。但是,有一種衡量單位是大人小孩都可以理解並相通的,那就是,對某件東西賦予的意義和感情。我相信,如果羚羊木雕那個故事裡面,一開始“我”的爸爸媽媽就常說,這個是非洲帶回來的,爸爸在非洲遇到什麼有意思的事情,爸爸很可能不會再回非洲了,以後爸爸看到這個木雕,就會想起來在非洲經歷的故事。那麼孩子自然也會將這一件物品和爸爸媽媽在感情上連線起來,也就不會輕易送人。

    總結:題主孩子跟人換玩具的事兒,就這麼地吧。200元錢的東西,你要回來或者不要回來,都對你們的生活產生不了什麼大的影響。如果內心覺得不爽,可以開始對孩子進行金錢教育。也不用硬邦邦的,可以設計一些製作鈔票買東西的遊戲之類的。如果真有什麼玩具實在是不想讓孩子換出去,那就多強調那個玩具爸爸媽媽是什麼情況下給你買的,有什麼故事,以後再也買不到了這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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